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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女性与和谐社会

2007年8月23日 15:11

  女性与文学有着天然的联系。女性在文学方面领悟力较强,在文学领域施展才华的可能性大。上海女作家群人数众多,已被公认。她们的作品质量较高,在文坛有一席之地,曾获过茅盾文学奖、全国女性文学奖、“五个一”工程奖等。

  女性作家在文学天地的拼搏,得到了社会较高认可。男女平等在文学界的较高体现,反映了都市文明度与男女平等度的同步性。女性在文学领域不平等遭遇表现为社会对这一群体的漠视。评论界有关女作家群的文学评论很少,出版界也未出版过上海女作家丛书,专题研讨会更是缺失。

  女性遭遇不平等的特殊表现是,男性评论家对女性文学作品之外的热情。如身体写作,本身就是把女性当作“观赏、窥视、享用”的对象,迎合了男性的审美。身体写作的背后是女性对男权中心的屈从意识。而文学女性对评论漠视的抗拒所折射出来的也是女性的屈从意识。所以,这种不平等有时不仅来自外界,来自男性,也来自女性自身。

  文学女性及女性文学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不可忽视。文学女性通过文学作品表达了对社会的关注、审视,获得了在社会上发言的机会;在文学作品中女作家更多地以女性视角表现她的倾诉、呼吁、宣泄情感,起到沟通和润滑社会的作用。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作者:王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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