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发展与社会公共政策”上海妇女理论研讨会综述
由上海市妇联、上海市妇女学学会、上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联合主办的“妇女发展与社会公共政策”理论研讨会于11月19日在科学会堂报告厅召开。来自本市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专家学者、妇女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等16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与会者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准确分析不同群体女性的利益需求,切实把握当前妇女发展的“三最”利益问题,聚焦社会公共政策,推动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的主题,积极探讨新时期妇女工作的目标定位和方法机制。市妇联主席张丽丽、市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卢汉龙分别作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和着力推进解决当前上海妇女“三最”利益问题》、《社会主义和关注妇女民生问题》的主题报告。有20余位专家学者、妇女干部在研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本次研讨会共收到94篇论文。现将研讨会综述如下:
一、加强调研,准确把握妇女“三最”利益问题
妇女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时,必须要准确把握当前妇女“三最”利益问题。近一年来,本市妇女理论专家学者和妇女干部本着了解、关注、推动解决妇女“三最”利益问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形成了关于当前上海妇女“三最”利益问题的基本认识。与会者认为,妇女群众的“三最”问题实质上是妇女在全面参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实现自身发展的根本利益需求,是妇女群众融入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目标进程的新期待。据市妇联调查反映,当前上海妇女的“三最”问题主要表现为就业、社会保障、健康和发展需求上。在就业方面,青年女性就业低于男性。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统计数据表明:在20至34岁年龄段的常住人口中,青年女性就业率明显低于男性37.3个百分点,由此带来女性人才资源的浪费、经济困难和精神压力等问题;在收入方面,就业收入性别比呈扩大趋势。2000年城市居民税前收入性别比为1:0.73,2005年又扩大为1:0.65。社会保障方面,提高农村妇女的保障水平、参与生育保险和扩大“外来媳妇”就业比例成为主要的问题;在健康方面,女性疾病影响生活质量的现象令人担忧。据市疾控中心2006年4月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本市人群的癌症患病率约为1%,其中女性占56%;上海妇女的乳腺癌发病率居全国之首,乳腺癌、宫颈癌、宫体癌、卵巢癌已成为危害女性健康的四大肿瘤杀手。在社会参与方面,高层女性群体面临竞争压力大、大龄未婚未育、升职中的“玻璃顶”、男女退休年龄差异较大等问题;在家庭方面,家庭保障增强和经济焦虑加剧并存,社会竞争激烈使家庭成员心理压力增大,社会人口结构变化使家庭照料压力递增,价值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使亲职代际冲突压力凸现,传统性别观回潮阻碍家庭中两性和谐发展,离婚率上升使面临福利水平下降的单亲家庭增多。上述家庭发展中的现象,使家庭压力和紧张具有普遍性,而弱势家庭更多地面临压力累积和家庭危机。
与会者还认为,影响社会性别差异的主要因素,一种是天赋因素即性别、年龄、出身等,另一种是自致因素即教育、职业成就和权力的获得。十七大报告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五个方面提出了社会建设的具体要求,我们可以从经济增长论、需求满足论、素质提高论等方面的研究入手,积极关注社会政策的决策过程、执行结果、政策评估以及政策对妇女发展的意义。
二、理论探讨,聚焦社会公共政策
与会者认为,妇女、家庭的利益是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用社会性别视角建立政策、完善政策、评估政策,具体而言:
从宏观层面上,陆震副研究员认为,要完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机制体系。妇女“三最”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性别不平等,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必须符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要求。当前,建立和完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要机制体系是,完善党政主导机制、社会协同机制和妇女组织监督协调机制,进一步显示推动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国策权威。
从微观层面上,卢汉龙研究员指出,当前政府在关注妇女民生问题上迫切需要完善三类不同的社会政策,以此来消除男女不平等差异:一是提供弱势妇女劳动就业和“低保”家庭的援助政策,做到“托底”保障和“应保尽保”,保证结果公平;二是提供与当前妇女民生问题直接有关的教育、医疗卫生、基本住房等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保证资源分配的公平;三是提供必要的政策法规,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保证不同妇女群体的社会关系平等。对高层妇女的发展、老年妇女、残障女性的生活保障、外来女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以及不同社会阶层的女性,均需要在尊重人格平等、保障基本人权的基础上考虑必要的公共政策,推动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在家庭方面上,徐安琪研究员借鉴国外在制定家庭政策方面的经验,提出了制定中国家庭视角下社会公共政策的建议,如在政府设立家庭管理的行政部门,完善婚姻保护政策,推出以家庭为单位的赋税和救助政策、设立父亲育儿假、制定家庭科学教育和训练的制度,加强弱势家庭的社区人文关怀,建构中国式的亲属支持网络等。
从政策实施层面上,与会者提出,公共政策是试图通过改变根深蒂固的社会性别结构来改变社会秩序,要重视公共政策的性别评估与妇女发展,将其纳入上海现代化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在公共治理上,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妇女规划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领域的性别平等。如设立公平就业委员会对平等就业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给予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在政策体系上,建立科学系统的性别统计制度,为公共政策的性别评估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持。在性别文化上,建设和倡导平等、和谐、文明的先进性别文化,使社会主流文化成为促进性别平等的动力。在公共责任上,建立相互协调的政策控制、监督和评估机制,为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客观的性别评估报告和对策咨询,为上海妇女的发展进步创造公平、公正的公共政策环境。
三、思考定位,构建共建共享的服务平台
与会者提出,聚焦和把握妇女“三最”利益问题,必须同时思考妇联工作的着力点,形成推动解决妇女“三最”利益问题的共建共享机制。具体而言,一是履行妇联组织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责,参与立法,关注社会公共政策。在反映妇女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公共服务、推进民主管理、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代表好、维护好、表达好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二是为妇女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三是参与社会协同,在妇女教育、免费妇科检查项目、女性就业、创业等方面竭尽全力为妇女提供公共服务。四是倡导“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体现妇联组织对妇女群众的真切关怀、真情关爱。与会者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包括妇女心理和谐层面。妇联组织要关注妇女的心理健康,依托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发展社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及时化解女性的心理困惑。
本次研讨会还就性别平等、妇女儿童发展指标国际比较、高层女性的社会参与、特困家庭的危机干预、家庭文明建设、老年妇女保障、社区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进行研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