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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00年8月,上海市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妇联揭牌,2001年起,各区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相继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分中心、妇女法律援助站、妇女法律援助点,由此形成了四级妇女法律援助网络,至2005年底,各级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已达227个。这些服务机构为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写诉状、代理诉讼和心理疏导等服务,2005年在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达1.5万人。2000年起,市妇联又相继推出了妇女维权发言人、维护妇女权益监督执行书制度,成立了妇女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对各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实施有效干预。此外,还开设了“妇女维权热线”和“反家庭暴力咨询热线”,建立了社区妇女维权预警机制,会同有关方面开展促进下岗妇女再就业、困难妇女健康援助等实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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