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维权职能,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妇联的作用,上海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07年初成立。
上海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上接受市司法局的指导,日常管理在市妇联权益部。下设调解工作室,聘请专职人员以志愿者身份进行日常调解工作,并组建以街镇、区县妇联干部为主的调解信息员队伍。
上海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受理范围:
1、婚姻家庭纠纷;
2、权利人为妇女、女性儿童少年的抚养费、赡养费纠纷;
3、权利人为妇女的劳动保障纠纷;
4、其他民事纠纷。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00
地址:天平路245号,市妇联3号楼一楼
电话:643300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