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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

2007年6月13日 15:26

  为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维权职能,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妇联的作用,上海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07年初成立。

  上海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上接受市司法局的指导,日常管理在市妇联权益部。下设调解工作室,聘请专职人员以志愿者身份进行日常调解工作,并组建以街镇、区县妇联干部为主的调解信息员队伍。

  上海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受理范围:

  1、婚姻家庭纠纷;

  2、权利人为妇女、女性儿童少年的抚养费、赡养费纠纷;

  3、权利人为妇女的劳动保障纠纷;

  4、其他民事纠纷。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00

  地址:天平路245号,市妇联3号楼一楼

  电话:6433000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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