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24日消息:《广州日报》11月23日报道,怀疑上初中的女儿阿芳在早恋却没有实据,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的母亲钟女士花2000元委托佛山市一家调查事务所调查女儿主要课余活动。
不料,调查人员在跟踪偷拍阿芳的行踪时被发现,阿芳认为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要求调查所退还拍摄的全部照片、书面保证不将自己的行为告诉他人,并支付至少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用,否则就将对方告上法庭。同时,钟女士面临着女儿离家出走发誓永远不回来的威胁。
母亲怀疑女儿早恋
昨日,阿芳的母亲钟女士泪流满面地对记者说,她5年前与前夫离婚,目前独自一人带着16岁的女儿阿芳生活。女儿阿芳目前在市内上初中一年级。
由于自己在做生意,平常难得抽出精力来照看日渐长大的女儿。直到今年上半年,钟女士发现阿芳经常很晚才回家,同时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凭直觉,钟女士估计女儿在谈恋爱。但是,每次钟女士试探着想和女儿沟通,让她以学习为重,都被阿芳转移话题。
上周末,阿芳又是晚上10时才回家,钟女士逼问她到底在干什么,阿芳说是在网吧上网。然而,一个熟人告诉钟女士说曾经看见阿芳与一个男青年在一起,估计是阿芳在早恋。考虑到女儿的行为迟早会影响到学习和以后的生活,钟女士决定要将女儿的行动调查清楚然后再作处理。
订立“调查合同”
钟女士本人要做生意,没有过多的时间去寻找女儿活动的证据。上周三,她咨询一家民事调查事务所,得到的答复是可以接受这样的业务。于是,钟女士前去与调查所订立了合同:钟女士先交2000元押金,委托调查所收集阿芳课余时间的活动证据,尤其是一旦发现有恋爱的行为,必须要得到男方的基本资料。也就是说,调查所必须如实提供阿芳的活动情况。如果调查失败,退还钟女士90%的押金。
“侦探”跟踪偷拍被发现
调查所的工作人员周某接受负责人的指派开始工作。上周五,他带上摄像机、录音机,骑上摩托车,按照钟女士提供的基本资料来到阿芳所在的佛山市某中学等候。5时多,阿芳放学后随着人流出了学校,与几名同学步行了一会后,开始独自一人来到路边,这时一名骑摩托车的小伙子来接阿芳,上车离去。
在远处跟踪的周某立即跟了上去,由于在路上小伙子带着头盔,周某没法拍摄到对方的真实面目,只好继续跟踪下去。
周某跟着两人来到一家洋快餐店,拿出摄影机开始录像。没想到,这时洋快餐店的一名服务员突然走到阿芳的朋友身前耳语了几句,没过多久,男青年起身来到周某跟前,问他是不是在偷拍自己,周某来不及回答,就被身高腿长的小伙子拉出店外追问。
在拉扯的过程中,小伙子打了一个电话,周某听见对方是在叫人来帮忙。几分钟后,果然有3个20来岁的男青年骑车赶到,周某被推进一个小巷中,对方逼问他为什么要偷拍。势单力薄,周某只好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调查所工作人员。随后,对方从周某的包里找到阿芳的一张照片,这是钟女士为方便调查所找到女儿暂时提供的。
于是,阿芳和朋友认为周某侵犯了自己的隐私,跟着周某来到调查所的办公室,找到调查所的老板提出三点要求:交出录像资料、书面保证不要将拍摄资料提供给别人尤其是钟女士、赔偿阿芳精神损失费5000元,不然法庭上见。至于索赔的理由,阿芳表示是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调查所老板王某再三交涉,双方说好一个星期后了结。
女儿不想回家见母亲
钟女士告诉记者,周某行踪败露后的第二天晚上,她就接到调查所的电话,被告知阿芳确实是在早恋,但为了搜集证据调查所的工作人员行踪败露,受到了阿芳男朋友的索赔。调查所表示已尽了力,希望由钟女士出面说服阿芳放弃索赔,费用可以退还钟女士。
但是,令钟女士难过的是,阿芳上周五打了一个电话给她,说母亲雇人跟踪她的行为简直伤透了她的心,她再也不回家见母亲了。果然,直到昨日阿芳也没有回家,钟女士找到阿芳的多名同学打听,都说不知道阿芳在哪里。
调查所:不愿接受采访
钟女士对本报记者说,她打电话给前夫希望对方能够帮助劝说女儿,但是前夫在外地出差没有回来。“我很担心她年幼无知被社会上的男孩子欺骗,这个时候应以读书为重。如果第二天她没有回到学校的话,就只有报警了。”钟女士说到这里黯然神伤。
记者根据钟女士提供的地址来到该调查所,只见大门紧闭,上面挂着一块牌子:内部装修,暂停接待来访。在电话中,调查所的负责人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