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专刊:听说市里有一个欠薪保障金,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可以申请保障金垫付。我所在企业的老板说效益不好,两个月没发我工资了,我可不可以申请欠薪保障金支付我工资?(王西)
王西:欠薪保障金垫付对象是被企业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员工,但不是所有企业、所有拖欠工资情况都可以申请欠薪保障金垫付的,只有按规定缴纳了欠薪保障费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保费,而又实在无力支付时,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以由欠薪保障金垫付。
根据有关规定,按规定缴纳欠薪保障费的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欠薪垫付:
一、企业因歇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等进入清算程序,有欠付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因其资产暂时无法变现,或其资产不足偿付欠付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隐匿,停止经营,有欠付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职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经劳动行政监察机构监察,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的裁决文书或劳动监察机构申请执行文书或人民法院判决文书的过程中,因被执行的资产暂时无法变现,或被执行资产不足以偿付欠付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
三、市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劳动纠纷的重大突发事件中,为缓解矛盾、维护稳定而需要垫付企业欠付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