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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奖金与工资有何关系?

  《劳权》专刊:一直不太明白津贴、奖金、工资的关系,请问计算社保费缴费基数时,津贴和奖金包括在内吗?(阿钟)

    阿钟: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等。
  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包括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等等。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工资总额的规定是:“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由此可见,奖金和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计算社保费缴费基数应该包括奖金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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