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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时职工加班工资怎么发?

  《劳权》专刊:我们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时加班会很晚,但一直没有加班费。近期在《劳权》专刊上看到,综合计算工时制并不等于无加班,我们想请教一下,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加班费应该如何发放?

  阿庄等读者   

    阿庄等读者:
  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如果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总计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超过部分应该算作加班。但有一点要提醒你们的是,你们来信中说“有时加班很晚”,这并不等于你们就能算加班,因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的工作时间的计算是以一个计算周期来综合计算的,只要计算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单日或几日的工作时间即使到“很晚”,也不能算作加班。
  如果你们是经过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总计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那么,超过部分应该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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