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北京市一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女性劳动者,用人单位若仅支付200元/每月,是否可以?
不可以。因为所有参加生产、工作的女性劳动者都与男性平等地享有最低工资保障,北京市1992年始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至目前为止(2000年7月)已上调为每月412元,为最低工资,对每一个参加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都不应低于412元/月。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是否违法?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每月足额向职工支付工资,不得任意扣除或故意拖欠。
但工资是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如果企业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者停产,则可以适当减发工资。但是,因职工个人过错给国家或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或法院判决职工负相应法律责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直接或经法院请求可以从职工工资中予以相应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应影响职工基本生活的需要。
在放婚假或参加人民代表选举的工作期间,是否无权领取工资?
不是这样的。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是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权的表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支付工资。而参加选举或人口普查等工作是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期间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