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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工伤"谁来保? "周岱兰现象"折射民工社保困境

  安徽保姆周岱兰躺在远离家乡的上海病床上,度过了自己的猴年春节,没有合家团圆的年夜饭,也没有亲友拜年的欢声笑语,只有浸透了枕头的泪水。

  一个月前,周岱兰从雇主家的四楼摔下,腹腔大量出血,脾脏破裂,腰椎粉碎性骨折。在接受了急救手术后,周岱兰陷入了医疗费无人支付的困境,无法继续进行腰椎手术,只能强忍剧痛躺在病床上。

  周岱兰的悲惨遭遇,折射出进城务工者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巨大空白。

  祸从天降

  今年41岁的周岱兰是安徽省庐江县杨柳乡西城村农民,家境贫困,10年前丈夫因病去世。

  2002年6月,经保姆中介所介绍,周岱兰来到上海普陀区一户姓丁的人家做保姆。2003年12月24日早上,她在擦窗户时,失足从四楼摔下来,被雇主及时送到普陀区一家医院急救。医院当即开通“绿色通道”,为周岱兰进行了脾脏切除和肝脏修补手术,让她度过了生命危险。

  这家医院副院长孙仲伦告诉记者,他们医院是一家综合性医院,医院没有进行腰椎手术的技术条件。抢救了周岱兰生命后,尽管周岱兰拖欠了2万多元医疗费,院方仍然为她办理了出院手续,但她的家属因为拖欠医药费不敢露面,周岱兰无处可去,只能继续留在医院。

  三方困境

  周岱兰继续治疗的费用由谁负担?她的亲属、雇主和医院三方全都陷入困境。

  在抢救过程中,雇主一家始终守在医院,并且在第一时间先垫付了6000元手术费。在此后的一个星期里,经济条件并不好的雇主共支付了约2万元医疗费用,这已经接近他们支付能力的极限。即使如此,周岱兰的手术费还欠2万元。接下来的腰椎手术,估计要花费4万元,雇主家表示已无能为力。

  然而,周岱兰的亲属要求雇主承担所有费用。争执不下,双方都通过律师来处理此事。

  丁家聘请的律师李志广认为,周岱兰是受害者,雇主也是受害者,雇主在前期抢救中,垫付了大量医药费,但从法律层面上来说,雇主并没有责任为伤者支付所有费用。

  医院方面也尽了最大努力,副院长孙仲伦说:“周岱兰并非特例,医院每年都有大量拖欠医疗费用的事情发生,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医院有救死扶伤的责任,不能先谈价钱再抢救,救活之后病人拖欠费用,医院也没有办法。”

  周岱兰能否向劳动中介机构索赔?为她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高树升表示,周岱兰只是通过中介公司介绍就业的,而不是中介公司委派去工作的,她和中介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社保空白

  家政服务人员队伍越来越庞大,却享受不到丝毫劳动和社会保障:保姆与雇主的关系,在现行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范,所以周岱兰的摔伤,不算工伤,不受劳动法保护;《上海市外地劳动力工伤待遇的规定》的适用对象也不包括保姆。

  2002年9月1日,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只要连续缴纳保险费,就可以享受工伤、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方面的保险待遇,但是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被排除在外。

  近日来,尽管也有些善良的市民为周岱兰送来一些钱物,但医院孙仲伦副院长认为,像周岱兰这样遭遇不幸的农村务工人员,不仅仅应该有好心人相助,更应该有制度保障,政府的民政部门在这方面应该有所作为,对类似事件进行协调、指导,或者设立一个基金,专门救助像周岱兰这样缺乏社会保障的人群。

  高树升律师说:“现在上海有几十万保姆,全国的数字更大。类似周岱兰的悲剧将来还可能发生,但我国目前在相关的立法层面上,除深圳在2001年制定了地方法规外,尚缺乏对这个弱势群体利益有效的法律保护。”他希望周岱兰事件能够引起人们的重视,让包括保姆在内的民工们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社会保障。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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