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春节,对于太原市民王女士来说格外亲切,原因是她的父母终于同意她在家中过年了。她对记者说:“整整3年了,一到春节心里就发愁,这个大年初一我该去哪儿呀!” 王女士3年前离婚。那一年,她在集体宿舍过了个孤独的春节。第二年春节,她一个人去旅游,看到别人都是一家人赏风景,自己心里更觉得凄凉。去年春节,她主动要求在单位值班,不为别的,就是想用工作来冲淡一个人过春节的难过。 合家团聚,是春节习俗之一。王女士的父母为什么不让女儿回家过年呢?原来在我国北方,多少年来,春节团圆的含义只限于父母和儿子、儿媳们,出嫁的女儿被视为外人,是不允许在娘家过年的。习俗认为,出嫁的女儿在娘家过年对全家人不吉利。在这种习俗支配下,许多离异妇女在春节无法和家人团聚,尽管她们中的一些人平时和父母一起居住,但在除夕这天却不得不走出家门。 山西大学中文系副教授田同旭说,出嫁的女儿不能在娘家过春节,这种习俗起于何时不得而知。但至少在元明戏曲中已经有所反映。这是封建社会歧视妇女的一种表现。这种习俗强化了妇女对婚姻的依赖,增大了妇女离婚的社会压力。 随着时代进步,这种陈旧的禁忌正在被人们所摒弃。特别是在大城市,春节到来时,越来越多的离异女儿们开始回到父母身边过年。更多的父母对团圆这个习俗有了新的理解,也开始主动向他们的女儿、女婿发出一起回家过年的邀请。随着独生子女的越来越多,也许有一天,过年是回婆家还是回娘家,将成为女儿们最头疼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