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律师: 我1984年与在四川省某部队当志愿兵的丈夫结婚。自从1999年4月他回了一趟家后,就音讯皆无,我去他原来所在的部队找他,也无此人。我想与他离婚,可不知道该咋办手续?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又如何分割?
河北省乐亭县读者赵艳梅
赵艳梅朋友: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其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其财产则根据遗产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