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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贯彻落实基本国策框架体系,推进男女平等

  ——上海市妇联主席孟燕堃在2006年第二次妇女工作例会上的讲话

  (2006年7月13日)

  

  今天,我们召开2006年的第二次妇女工作例会,一是要继续学习和领会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全国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尤其是如何贯彻好中央、市委、全国妇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的意见和决议。二是要进一步研究如何通过建立一个机制、体制、法制相互结合的框架体系,推进、实施、贯彻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我们今天的工作例会专题讨论关于建立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框架体系和推进这个基本国策的实施,主要为了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深入认识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为什么要建立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框架体系;二是找准妇联组织在贯彻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框架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妇联怎样做才能更好地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前者回答“为什么要做”,体现我们的战略思考;后者回答“怎样做”,体现我们的战术策略。

  一、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履行妇联组织职能、实现妇联组织使命的高度,进一步认识研究和建立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框架体系的重要意义。

  首先,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确立的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倡导和谐发展、协调发展和均衡发展的理念,两性和谐是和谐社会目标的应有之义。因此,两性和谐相处、平等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现象表现为男女不平等,有些现象根源于男女不平等,它们甚至已经成为社会问题,在某些方面正在制约妇女发展和社会进步,改变这些现象必须依靠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有效贯彻和实施。比如妇女的生育保障问题,我们整整奋斗、努力、争取、坚持了13年才得到认可。

  研究建立一个贯彻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框架体系,就是要通过内在机制的作用,使表达国策的各种形式的载体如法律条文、政府规章、社会政策等从抽象变为具体、从理念变成现实,按照制度化的渠道进入决策程序,成为公共政策;按照社会规范进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公共舆论和社会文化;按照国家法规政策评估体系的要求,成为政策评估的标准;同时成为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最有效的工作机制。

  就目前状况而言,推动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和谐发展,妇联如果不重视、不努力,其他机构、其他部门是不会主动来承担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我们这个组织的基本使命;同样就目前状况而言,国策是一个涉及到各个方面的总政策,妇联如果不能协调各方、推动各方建立起贯彻落实基本国策的框架体系,科学发展观关于两性和谐发展的理念、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容就难以得到生动具体有效的贯彻。

  其次,这是维护妇女权益、形成妇女工作合力的重要举措。实施国策,执行主体当然主要是政府,是政府各有关部门,但对于社会上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情况,老实说,大概只有妇联组织才会最热心地关注、最及时地了解和最充分地反映。上海的总体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上海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总体来说受到了充分的尊重,她们的贡献和作用也得到了各方面的广泛认可,但这并不等于上海就没有值得关注的男女不平等现象。仅从今年上半年上海妇联系统信访工作情况分析来看,妇女觉得权益受损体现在政治权益、劳动权益、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多个方面。妇联要通过建立这个框架体系,促进党和政府充分重视国策,重视对国策的贯彻实施;促进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形成维护妇女权益、推进妇女工作的合力机制。妇女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是社会问题,决不是妇联所能单独解决的,也不是光靠政府的重视就可以奏效的,必须形成一个整合各方资源、集聚各方优势、通力合作、协力推进的体系,并借此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妇女工作新格局。

  充分认识建立贯彻落实基本国策框架体系、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意义,还要从思想上澄清和消除一些认识误区,特别是要解决好我们妇联干部队伍中可能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

  一是有畏难情绪,表现出推进国策实施不够积极。有些人认为,国策是宣布了,也有了法律上的确认,但没有同时对如何实现这个国策作具体规定,这样,国策看上去可能就只是停留在口号上,缺乏具体落实的操作性,很难下手;有些人认为实施国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又要牵涉到许多部门,很难看到实际的效果;也有人担心因为强调维护实现妇女利益而被贴上性别至上、女权主义的标签,等等。

  二是有依赖思想,表现出推进国策实施不够主动。有些人认为基本国策的实施主体是政府,妇联负不了什么责任,事实上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或者认为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靠全社会形成有利的环境,妇联既缺现实的资源又缺相关的政策保障,在形成这种环境方面无能为力。

  这些想法,有的是对当前大局、大势特别是对妇联实施基本国策的优势认识不足,有的是对国策推进过程的民主程序特别是对妇联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的认识不清。召开关于贯彻国策的专题性的工作例会,就是希望大家能够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履行妇联组织职能、实现妇联组织使命的高度来正确认识;就是希望通过对这个框架体系的研究讨论,形成妇联在新的形势下贯彻落实基本国策的统一认识、可操作的措施和统一行动。

  二、要立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切实实施和有效贯彻,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推动作用、影响作用、参与作用和监督作用。

  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固然是提出来了,但如何发挥法律和国策对现实生活的指导和调适作用,使之贯彻到具体的政策措施、政治行为、经济活动、社会文化和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中,必须借助于机制、体制性的力量,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进行系统的辐射、反馈、调整、控制。没有一个实质性的制度框架的推动,国策真的就可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在这个框架中,从实施主体来说,政府处于中枢地位,对实施男女平等的总体情况起主导和决定作用,通过建立专门的机构,如已有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者西方政府中的性别平等委员会去具体承担这项职能。作为实施主体,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把男女平等的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它们对男女不平等的干预一方面体现在出台具体的政策和实施措施时,能够考虑到普遍利益下的妇女的特殊利益,并进一步采取优先措施,或者想办法消弭可能产生的新的不平等或者新的男女差距;另一方面体现在对决策实施的效果进行跟踪反馈,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修正。妇联和其它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处于这个框架体系的前沿,而妇联应该具有自己特殊的责任和作用。我们不是实施主体,但通过参与普法,在司法审判程序中起协调、建议作用;不参与具体的政策执行,但对形成政策有咨询参考和监督的作用;针对妇女,我们有自己的宣传领域、载体和方针,关键是提高妇女素质,倡导女性“四自”精神;针对社会,我们正在建立起大宣传、大合作机制和运作理念,关键是营造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在信息反馈体系里,妇联起到的是桥梁纽带作用;在社会监督体系中,除了妇女群众本身的监督外,妇联几乎是性别监督的唯一社会机构或团体。明确妇联在推动国策落实中地位和作用,对于建立一个贯彻国策的框架体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强化政府的主体意识,推动社会性别观念纳入决策主流。妇联要借助一切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如通过党委常委会、政府办公会、人大和政协的有关会议,党校、干部培训班、社会公共活动的舞台,等等,进行主动的、经常性的宣传、汇报和建议,促进党委、政府部门尤其是领导层关注和重视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建议党委、影响政府、宣传社会、参与协调、推动立法、监督政策。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所突破。如我们开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教育进党校、进高校、进主流媒体的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区县要继续协调争取,各妇委会也可以尝试在行业党校开展这项宣传工作。

  第二,要充分用好妇儿工委这个平台,有力推动国策的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政府推动妇女发展的议事协调机构,其工作框架已经列入了政府各有关部门,并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工作制度、分工负责体系。妇联是它的重要成员单位,是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地,要在其中起主导作用,按照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目标,设计项目,组织力量,整合资源,协调运作,以对妇女情况的准确了解,对妇女发展形势的客观把握,对与妇女有关的社会工作和公共服务的科学策划,拥有妇儿工委体系中的话语权。同时要发挥其它各类协调组织的作用,如维权联席会议、“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协调小组等,形成妇联明确的主导效应,推动妇女儿童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要积极参与立法,关注公共政策,用性别视角审视和评估公共政策,使政策充分体现性别意识。妇女问题的存在,部分要从政策和政策制定过程中找原因。妇联要加强对通过法律和政策维护妇女权益的制度性、技术性研究,提高妇女在立法参与中的作用。各级妇联要积极与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进行有效沟通,通过提出针对性强、受益普遍、有操作性的议案、提案、政策建议,使妇女群众的共同意志更多地进入法律和政策的领域中。同时要对现行政策进行性别视角的研究和监控,市妇联已经组织开展了这个课题的研究,不久就能见到成果;区妇联也可以在地域范围内,用性别视角去审视相关的制度和规定,提出相关建议。这次我们在提出贯彻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时,特别提出要关注对公共政策的研究,源头维权、法制维权、政策维权、制度维权就是要把工作做在着力点、发力点上。

  第四,要重视通过促进妇女发展来实现男女平等,发挥妇女儿童规划对妇女工作的统领作用。政府实施男女平等的主要形式,是制定妇女发展规划,并通过人、财、物的保证来实施这个规划,以此缩小男女两性的差异。在上海“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中,妇女发展的各类指标和各项措施都充分体现了上海特色,实现了全国率先、世界先进的目标定位。但是,上海妇女发展的现状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如参政议政方面,进入决策层的女干部比例偏低,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数量在低位徘徊,领导班子中女性配备率没有到位,女性正职负责干部相对较少。经济参与方面,女性就业层次总体不高,女性就业收入比男性低,针对妇女的特殊劳动保护不能完全到位,女大学生就业相对更难。文化和社会生活方面,歧视女性的商业广告难以杜绝,“美女经济”充斥眼球,性骚扰现象时有耳闻,法律实施过程中对妇女权益还难以真正落实。婚姻家庭方面,道德的滑坡和婚姻的日渐脆弱使得女性不安全感大大增加,以女性为受害对象的家庭暴力行为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必须放在国策的实施框架体系中加以推动和解决。要把贯彻实施国策作为实施规划的政策源动力,把贯彻实施国策和努力实施规划有机统一,有效结合起来。

  第五,要加强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立体化、大众化、互动性宣传,推动建立先进的社会性别文化。妇联要促进国策实施框架中宣传体系内的各个责任主体,采取包括公益广告、榜样示范、传媒监控、案例和事实大讨论等多种宣传方式,形成有利于男女平等的整体环境。要把宣传的对象扩大到领导干部中、扩大到男性中,扩大到社会各方面。要善于利用媒体,针对一些与性别平等冲突的社会现象积极作出正面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发动大众参与性别平等问题的大讨论,形成有利于男女平等的公共舆论和社会文化。要加强对妇女问题和男女平等的理论研究,通过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导和带动先进性别文化的建立。

  第六,要加强妇联对政府转移职能的承接能力,使妇女通过壮大自身力量,更好地成为妇女利益的代表者、表达者和维护者。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公民社会的发展,政府有许多职能要向社会转移,由人民团体、第三部门、中介组织和其它社会团体来行使某些转移的政府职能,也许能对社会的改观起到更直接有效的作用。与妇女儿童有关的社会公共事务,由妇联来承接无疑是最合适的。“百万家庭网上行”和“百万家庭学礼仪”的实践都证明了这一点。妇联通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能够更好地体现政策的社会化过程,增加政策执行的人性化程度,提高政策的社会满意度。同时妇联通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能更有效地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把行使政府职能与贯彻基本国策更好地统一起来,在国策的实施体系中有效地收集和反馈妇女群众信息,建立表达妇女意志的规范渠道和合理机制,督促有关各方加强对妇女权益的全面保护,使妇联更好地成为妇女利益的代表者、表达者和维护者。

  我们要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日常工作的全面指导,把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摆上妇女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敢于亮出男女平等大旗,强化性别平等意识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坚持和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国策的推进过程中还要注意妥善地处理好虚与实、宏观与微观、近期与长远、建设与协调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合作、协作主体的关系,注重发挥贯彻实施国策的合力。要密切观察这个整体的框架体系在实施国策方面的绩效评估,对框架体系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建议并争取改善。

  关于下半年度工作重点,希望大家按照市委“落实、聚焦、突破”的工作基调,对照《要点》安排,结合各自实际,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今天,我着重从大局大势分析妇联工作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新情况新问题,讲五个方面。

  一、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市委召开了八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明确了建设新郊区新农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市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为全市妇女工作指明了方向。昨天,我们召开了“贯彻落实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上海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对妇联如何带领妇女参与郊区农村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天,我要强调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不仅仅是农民的事、农村的事,而是上海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大事、要事。上海人口多、地域小、人均资源占有量非常少,郊区作为城市未来发展空间的战略地位日益显现,建设新郊区新农村就是为未来发展拓展空间、赢得主动、奠定基础,就是以郊区的实力水平,保持市区的繁荣繁华。当前上海发展面临的产业、就业、人口、土地、能源等一系列瓶颈制约,突破口就在郊区。因此,市委提出要从上海总体发展出发,充分挖掘用好郊区优势,把郊区建设成为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主战场。我们正是要从这样的大局大势中充分理解建设新郊区新农村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中妇联做什么,怎么做?昨天的会上发了《意见》,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认真领会,集中精力和资源,实现三个聚焦,使妇女工作借助党和政府搭建的工作平台、利用党和政府的政策,登上一个新台阶。这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机遇,不抓紧,稍纵即逝。现在,市委要求全市上下关心、支持郊区农村建设,资源向郊区农村集聚,也要求妇联参与其中、发挥作用,我们要乘势而上,争取资源服务妇女,去帮助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韩正市长在全会上说了,下半年要以困难群众为重点,着力解决就业、保障、居住等群众最关心的利益,有一系列具体措施。妇联要围绕大局、吃透政策,有效地服务妇女,展示各级妇女组织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水平。现在,郊区最缺的是社会事业方面的优质资源,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科教文卫体女性人才的优质资源导入和辐射到郊区农村妇女中,带去新的理念、带去实用技术、带去出色服务。

  二、关于全面完成妇女、儿童“十五”规划,迎接全国检查。规划是导向、规划是龙头,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规划清晰、目标合理,才能促进资源集聚,力量汇聚,形成有序发展的局面。可以说,有什么样的规划,就有什么样的工作结果。妇女工作也同样如此,我们已经制定了高标准的规划,就要按照规划要求有序部署、有序推进,决不能规划管规划,搁置一边;工作管工作,另起炉灶。迎接《两纲》检查实际上是我们对执行规划的一个自我检查、自我提高,在整个妇女工作中处于龙头地位。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认真落实,以充分的准备迎接检查,展示上海全国领先的工作成效。

  三、关于为市委筹备召开的群众工作会议做好调研和提供建议的工作。中央正在拟订一个关于党加强群众团体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到达了全国妇联,市委高度重视,问我们要了这份意见后,马上要求政治文明办牵头组织工青妇三家调研,形成市委加强对群众团体领导的意见。现在,这个调研已经紧锣密鼓地展开,要求市妇联认真梳理2000年市妇女工作会议以来全市妇女工作状况,找准和分析瓶颈问题,结合新情况新变化,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加强妇女工作的建议。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各区县、委办妇联主席、妇委主任可以从现在遇到的瓶颈问题入手认真分析、提出建议。这关系到今后一个时期妇女工作地位作用、工作资源、工作方式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希望你们积极思考,贡献智慧。

  四、关于关注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是我们的工作相依相存的两大块面。抓发展,今年我们有重大项目;抓维权,今年我们也面临重大机遇。市妇联关于修订妇保法上海实施办法的议案被市人大立项,并且是当年立项,当年完成,市妇联参与了立法调研,完成了调研报告。现在人大的有关同志正关起门来拟订修改条文,然后会征求意见。今年维权的另一项重点是抓住基层换届的契机,大力举荐女干部。各级妇联要关注女干部比例问题,积极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

  五、关于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随着社区大党建的深入推进和妇女群众由单位人向社区人、组织人的转变,妇女组织面临重大考验,加强组织建设是我们安身立命的重要法宝。各级妇联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创造了很好的经验,我们要继续落实,继续突破。下半年,市妇联在组织建设上重点有三项:一是召开社区妇联组织工作会议,促进妇女工作进一步适应社区大党建的要求;二是与市社会工作党委联合召开“两新”组织妇女工作会议,重点是建立健全在“两新”组织中开展妇女工作的机制问题;三是深入推进“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要按照文件精神做到人员、资金、场地、服务项目到位,不落实的不要急于挂牌,挂牌的要名符其实,真正能够自行运作,为妇女、儿童、家庭提供服务,成为基层妇女组织拓展工作的一块阵地和一支新的力量。

  我们面临妇女工作的重大机遇,我们也同样面临妇女工作的严峻挑战,让我们按照市委抓落实、抓聚焦、抓突破的要求,抓住第三季度黄金时间,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团结带领各级妇女组织和全市妇女群众,为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来源:上海市妇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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