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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妇联第十二届六次执委(扩大) 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12月21日)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 王安顺

(摘要)

  各位执委、同志们:

  一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全面贯彻、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的宏伟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启动并落实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和社会同步发展等方面作出了新探索;在组织和引领妇女参与“五个百万学习行动”,特别是完成“学礼仪”的政府实事项目,开展“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开展和谐家庭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参与上海和谐社会建设和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新贡献;在参与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发挥妇女工作跟进党建、服务党建作用,拓展社区妇女工作和“两新”组织妇女工作新局面,密切联系妇女民间团体,增强妇联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在发挥妇联统战和民间外交作用,提升上海的国际形象,扩大上海的影响力等方面作出了新努力;在倾听妇女群众呼声,满足妇女群众需求,强化服务群众职能等方面上取得了新成效。对此,全市广大妇女群众对妇联的工作是认可的,市委对妇联的工作是满意的。下面,我结合学习贯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谈几点意见。

  第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精神上来

  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关于贯彻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总结了2006年的工作,提出了明年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市委全会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任务,是指导上海今后改革发展的重要的纲领性文件之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十次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妇联组织首要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切实把广大妇女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精神上来,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首先,要准确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和谐社会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学习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最重要的是要切实把握好市委提出的上海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要准确把握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全国前列的指导思想。要准确把握2020年努力完善或基本形成“七个体系”、实现“七个显著提高”的主要目标,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体系更加完善,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形成,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城市创新体系全面建成,城市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循环经济体系基本完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要准确把握构建和谐社会“七个着力”的主要任务,即着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努力探索特大型城市社会管理新路子;着力加强社会团结和睦,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

  要通过深入学习,充分认识做好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妇女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充分尊重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坚持妇女发展与经济发展同步、与社会发展同步;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高度重视妇女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把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放到突出位置,促进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工作是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努力把妇女工作作为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实现党和政府对社会的有效把握和调控的一项重要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妇女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其次,要切实把握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定位。要紧密围绕中央和市委的新精神、新要求,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的创造性实践,更加深入地探索制定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思路和举措,在深入研究并认真解决如何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发挥好妇联组织的功能;如何巩固妇女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基础;如何最大限度地为广大妇女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如何更加有效地夯实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即家庭和社区;如何在政府职能转换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社会协同作用等问题上下功夫、想对策,努力使妇联工作更好地切合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

  第三,要切实增强妇联组织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规律,着力探索和谐社会建设对于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的能力提出的重要要求,突出提高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整合社会资源、搞好调查研究和决策参谋、表达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发妇女人力资源和组织凝聚妇女群众等方面的能力,为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能力和素质保证。

  第二,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她们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历史证明,“妇女能顶半边天”,随着妇女受教育水平的全面提高,各方面才干的迅速增长,她们正逐渐成为推进社会发展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支生力军。广大妇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行动中,有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社会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看,妇女对婚姻和家庭有着更多的依恋和责任,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在维系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上海,我们不但有周小燕这样德艺双馨的女艺术家,有冯艾、查文红这样无私奉献的女志愿者,还有许多平凡的妇女用真情和责任,经营着一个个平安、和谐、幸福的家庭,为社会构筑了和谐的基本细胞。

  从促进社会进步的角度来看,越来越多的女性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各条战线的突击队和排头兵。众多的“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女能手,涵盖了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还是在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统筹城乡发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女性人力资源都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显示了她们特有的素质和应有的地位。比如,在发展社会服务业方面,女性创业人才,特别是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现代创意理念,参与现代服务业的女性人才的数量不断增多,成效也越来越明显。根据人才调研的有关情况显示,女性求职者在某些领域、部分行业在各种表现上优越于男性。这次区县班子换届也有情况显示,有的地方、部门的女干部考察下来,能力、作风等方面都名列前茅。总之,广大妇女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实际上也正在当之无愧地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力军。

  因此,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发挥引导、激励和扩大广大妇女在这些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大力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积极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手段,充分展示生活中美好真实的妇女品德和妇女形象。要大树特树那些擅长学习,锐意创新,忘我奉献,在工作岗位上作出出色业绩的优秀女性,使她们成为大家的学习榜样。要大力加强妇女培训工作,紧跟全市经济产业发展的新变化,联手各方面的力量,努力争取政府和社会资源的支持,扎实开展妇女需要和喜欢的各种技能培训,深入推进“五个百万学习行动”,打好提高妇女综合素质的硬仗。通过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真正扩大妇女在经济社会中的参与面,从源头上真正维护好她们基本权利。要大力加强妇女工作的品牌建设,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品牌、载体和平台建设,把妇女凝聚和组织起来,为建设和谐社会建功立业。目前,妇女工作已经形成了不少好的品牌,建立了许多女性团体会员,得到了妇女和社会的认可。今后仍然要在这一方面加大探索创新的力度,使妇女工作的活动品牌不断做大做强。

  第三,进一步代表和维护妇女的意志和利益,不断夯实建设和谐社会的社会基础

  近年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及妇联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市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但也要看到,在就业平等、劳动报酬、职业安全等方面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况还时有发生,维权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比如,根据市妇联的调查,40-50的失业妇女、因病致贫的妇女、残疾妇女,她们因为缺少机遇和客观条件而在利益分配格局中处于弱势;有些妇女在城镇化过程中失去土地而又保障不够;有的妇女迫于就业需求的压力只能对侵犯自己劳动权益的情况忍气吞声,等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不和谐因素,认真研究解决好维护她们合法权益的问题。

  一是要继续加强维权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黑板报、网络等大众媒体,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让广大妇女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继续完善维权网络。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维权工作的合力;整合社区维权资源,充分发挥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巾帼社区志愿者法律服务队等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妇女维权的法律平台。

  三是要继续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努力按照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社区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与分析机制,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政府反映广大妇女的呼声和问题,切实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

  第四,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的职能发挥和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妇联建设和谐社会的成效

  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党直接领导下的核心人民团体,妇联是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妇联要调动一切力量,充分实现组织的职能目标。在参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中,要特别重视在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家庭等各个阵地中,广泛调动妇女的积极性,十分注重从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不断加强和拓展妇女组织的社会服务工作,扩大妇女工作的成效。在郊区和农村,要深化和拓展“双学双比”工作,扩大靠技术和管理致富的女带头人队伍;加强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农民参与先进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加快就业扶贫步伐;同时加强协调和督促,落实对失地妇女的社会保障。在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善于把政策和法律化成老百姓能接受、爱接受的语言,耐心细致地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从职能定位、运作方式和工作成效上加强和推广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的工作,真正为社区群众、包括来沪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家庭,要充分发挥妇联的传统工作优势,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禁毒家庭、学习型家庭、家庭助廉、家庭美德、家庭教育等工作,要调动各种因素,制止家庭暴力,倡导尊老爱幼、和睦健康的家庭人伦关系。特别要关注来沪媳妇家庭的矛盾,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关注来沪女务工人员的生活情况和健康状态,加强对她们的服务。

  各级妇联组织一定要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开拓创新,树立适应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发展理念,使妇联工作始终保持生命活力和时代特色,努力在创新中探寻规律,在创新中激发活力,在创新中实现突破。在活动开展上,针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对象存在交叉的现象,可以考虑在一些重大活动上联合起来组织,以增强动员能力,增强社会效果;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既要发展壮大乡镇、社区、村居妇女组织,推进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又要探索城乡“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多元模式和发展方向,把妇联工作融入各个阶层的妇女群体,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影响力、感召力和渗透力;在妇女工作资源整合上,要积极加强与妇女专业协会、女知识分子联谊会等新型民间妇女组织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依照章程吸纳更多有志于妇女事业的女性社团成为妇联团体会员,进一步改进联系方式,加强分类指导,更好地发挥它们在服务妇女、凝聚妇女等方面的作用。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妇联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任务,就必须把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好。要进一步巩固前一段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全面推进妇联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使妇联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要加强妇联领导和执委班子的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本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使妇联各级领导班子真正成为政治坚定、工作扎实、作风优良、团结协作的坚强领导集体。要引导广大妇联干部做到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善于协调,进一步提高大家组织妇女、宣传妇女、教育妇女、服务妇女的本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要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党建带妇建”的要求,巩固基层妇联组织体系,不断增强传统工作阵地的内在活力;根据城乡妇女分布和流动的变化,创新妇联组织的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要牢固树立“基层第一”的思想,加大服务基层的力度,为基层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要切实加强妇联组织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使妇联工作更好地适应妇女群众的需要,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级党政组织要继续重视和加强党的妇女工作,把发展妇女工作纳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实践中,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进一步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妇联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妇联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热情关心妇联干部的成长进步,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要继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妇女工作的投入,加强妇女干部的配备,加大女干部、女党员、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的作用,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保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积极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通过各方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营造男女平等、尊重和保护妇女、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的浓厚氛围。同志们,“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给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及广大妇女群众提供了建功立业的广阔空间和舞台。希望各级妇联团结组织带领全市广大妇女在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的伟大进程中,有更大的作为,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选稿:徐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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