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要点
(2006年12月28日)
市妇联副主席 史秋琴
同志们:
我受上海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小组的委托对2006年工作作简单的总结,同时对2007年如何开展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谈几点意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形式,也是家庭在新形势、新要求下更好地发挥社会细胞作用、与社会建立良性互动的有效载体。一年多来,上海市各级妇联、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共青团、文广局等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联合开展的关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参与上海平安建设、促进社会稳定的切入点,积家庭的“小安”为社会的“大安”,突出重点、形成合力,在做好、做实“平安家庭”创建这项基础性工程中开展了丰富的活动,创造了鲜活的经验。主要做法是:一、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体系
(一)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纳入上海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和家庭在参与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去年七月,中央六部委联合召开“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全市相关部门立即召开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做了明确部署。今年三月,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同志对本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各区(县)、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把这项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有序的工作紧抓不放。各区(县)党政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的同时,自觉地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上海平安建设整体要求之中,予以研究、部署和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家庭”建设,使之成为本市平安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
(二)积极部署,构建创建活动工作网络。今年年初,市综治办、市妇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广局、团市委等有关职能部门成立了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挂帅的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在市妇联下设办公室,并联合下发了《上海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意见》。各区(县)、街道(乡镇)、居委(村)都相应成立了创建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在全市形成了四级工作网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精心组织,增强创建活动科学性和实效性。创建活动工作小组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研,针对社会稳定的现实要求和广大家庭的实际需求,积极研究“平安家庭”创建的基本内容、要求和组成要素,确定了阶段推进重点。创建活动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明确了各自工作着力点,制定了创建“平安家庭”的基本标准和比较科学的验收考评办法,确保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长效性。二、加强载体建设,力争“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有效的工作载体是组织群众,服务家庭的重要基础。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整合资源,加强协作,搭建各类活动载体,确保了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落到基层。
(一)紧紧抓住“法制宣传”载体。市妇联与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开展“提高法律素质,维护妇女权益”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3月4日,市妇联、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在长宁区举行的上海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当天下午,全市19个区(县)同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了上下联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结合“五五”普法启动,司法系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市妇联在东方网上海女性频道辟出知识竞赛专栏,组织10万多人次参与全国《妇保法》知识竞赛,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由于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群众参与面广、受教育率高,市妇联荣获全国优秀组织奖。由市综治委、公安局、司法局、文广系统等相关部门合办的许多著名法制专栏节目,如《案件聚焦》、《东方110》、《法律与道德》、《社会方圆》、《东方大律师》等栏目,以案说法宣传法律法规,深受群众欢迎。
(二)紧紧抓住“家庭建设”载体。市妇联把“平安家庭”创建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相结合,在2004—2005年度上海市“五好文明家庭”评比中,评选出平安类“五好文明家庭”54户,占总数的18.4%;与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广播父母学校、社区妇女学校等阵地举办讲座,开展家庭教育。团市委依托480余名青少年社工,对社区青少年中的重点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案工作,解决实际困难、舒解心理困惑、缓和与家庭的对立情绪,并运用以家庭为整体的服务理念,对存在家庭教育问题的社区青少年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服务,促进青少年发展和家庭的和睦。
(三)紧紧抓住“平安防范”载体。市公安局针对今年以来对单身妇女的“两抢”和居民家庭入室盗窃案件多发的情况,先后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短信群发、电台和电视台“今日治安视点”、“东方110警方提示”等形式,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安全防范宣传,提醒广大群众“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市妇联以禁毒宣传月为契机,联合有关部门深入进行“以防为主”的防毒禁毒宣传;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实施“123”工程,即在闵行区成立了一个“面对面”宣传教育示范点,坚持面向15-49岁女性和来沪务工女性两个重点人群和在社区、农村、家庭三大领域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了“防艾”工作的实效性。三、加强机制建设,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
建立长效机制是深化创建活动的重要保障。一年多来,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始终注重加强创建活动的机制建设工作,确保了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
(一)建立和完善法律咨询服务机制。妇联在系统内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妇女法律援助网络,依托司法调解机制,构建了一个横向由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纵向直接深入到各基层妇女组织和城乡家庭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随时就地为基层妇女提供服务。市妇联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专门的工作室,开通妇女维权热线和反家暴热线,建立了领导干部接待制度和女律师、女法官接待制度。2006年妇联系统共接待信访、法律咨询等5.3万件次,努力做到接待一件纠纷,调处一个矛盾,和睦一对夫妻,稳定一个家庭,平安一方社会。
(二)建立家庭暴力调处机制。自2005年11月,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中推广了闵行区公安派出所“家庭暴力受理点”工作经验以来,全市有12个区的公安分局在派出所设立了“家庭暴力受理点”,明确了家庭暴力案件受理地点、范围、处理程序以及工作要求。妇联与民政部门联手探索对妇女受害者的救助,分别在宝山、金山、浦东等区设立了“家庭暴力救助站”,对受害人给予短期救助。部分区(县)妇联分别与区(县)公安分局等联合下发了有关“零家庭暴力小区”创建活动意见,有效遏止了部分地区家庭暴力上升的势头。
(三)建立妇女维权源头保障机制。今年3月,市妇联协助市妇儿工委组织召开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业委员会成立会议,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搭建了新的工作平台。市、区(县)两级妇联积极参与《婚姻法》、《妇保法》的调研工作,提出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建议,使《婚姻法》、《妇保法》在保护妇女特殊权益方面更具可操作性。市妇联还积极参与市人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修改工作,组织专项调研,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妇科检查、反家庭暴力”等方面都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该实施办法顺利通过市人大一审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建立青少年维权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优势,针对来沪未成年人受人教唆、胁迫从事扒窃、“两抢”等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突出的问题,组织各区(县)、局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开展专项打击工作;各级文化部门积极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完善情况信息通报制度,积极配合公安、工商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网吧上网、“黑网吧”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团市委借助12355上海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健康、家庭教育、就业创业和健康医疗等个性化、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截至2006年11月30日,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和热线总访问量为135.8万人次,12355热线人工接听电话3472个,受理青少年维权事务46件。
一年多来,上海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地区间、部门间发展不平衡,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规律性把握不够等问题。2007年,我们要进一步从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家庭、社区,夯实基层基础,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问题,协同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家庭平安的突出问题,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更大成效。下面我就明年的创建工作谈五点意见。
一、围绕“五五”普法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要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面向家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引导他们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以家庭、社区为主阵地,积极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不让黄赌毒进我家”等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家庭成员的社会公德水平和现代文明程度。要将“平安家庭”创建的“五个环境”、“四无”、“四防”要求融会贯通到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之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围绕社会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要从家庭和社区入手,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重大事故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拐卖等工作,努力排除火灾、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事故隐患。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市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民间调解,预防和化解家庭矛盾纠纷。要推广处置家庭暴力事件的规范程序和做法,充分发挥公安、民政、司法、妇联等组织在处置家庭暴力方面的作用,减少经常性家庭纠纷特别是家庭暴力的发生。
三、围绕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各区(县)、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出台政策、决定重大事项时,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家庭平安的因素。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讲究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重视解决动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等工作中出现的群众利益受损问题,协助党和政府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开展面向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使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四、围绕来沪务工家庭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各区(县)、各部门要将来沪务工家庭平安建设纳入创建活动之中,了解广大农民工的需求状况,为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创造条件。正确认识工业化、城镇化和人口流动等带来的各种冲击和问题,对来沪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给予真诚的理解、高度的关注和积极的关怀,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把他们吸引到“平安家庭”创建的各项活动中来,共同营造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
五、围绕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要将“平安家庭”创建与“为了明天——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相结合,针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重点面向吸毒和服刑在教人员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等群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普法宣传,帮助他们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努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要巩固和拓展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家庭亲子沟通等相关研究,共同为青少年提供心理、教育、沟通等方面的服务,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志们,“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上海平安建设的基础工程,是保护群众安居乐业的民心工程。我们要努力探索,扎实工作,在实践中完善、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水平,为建设平安上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