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妇联、司法局、法宣办,市法律援助中心:
2007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7周年,也是“五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进的一年。为进一步发挥“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建设平安家庭,促进妇女发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决定,于2007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和法律素质,建设平安家庭,维护妇女权益,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着力解决影响妇女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协调落实一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实事、好事,为建设平安上海,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二、活动主题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全力构筑和谐社会三、活动时间
2007年3月3日——3月10日四、活动内容
(一)3月3日,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举行“三八”妇女维权周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浦东新区,届时开展来沪务工女性法律咨询服务专场,其他区县设分会场。
(二)3月3日市妇联、市司法局联合举行上海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
(三)开展全市性的妇女劳动保障法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侵害妇女劳动就业和劳动保护权益的事件。
(四)充分发挥各类妇女维权热线为广大妇女服务的作用,“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期间“12338上海妇女维权热线”、“16838198玫琳凯上海妇联反家暴热线”、“12333劳动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东方法治网都将接受妇女的咨询和求助。五、活动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
各区县妇联和司法行政部门要以此为契机,集中开展有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结合地区实际,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维权周活动,形成全社会宣传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二)落实措施,注重实效
各区县妇联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现代媒体的优势,结合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面向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女大学生和来沪务工女性等重点人群,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发挥社会化维权机制的作用,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解决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和案件,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各区县妇联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维权周活动由妇联组织牵头,妇联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内容,调动专家、志愿者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丰富“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内涵,保障活动正常开展。司法行政部门要整合资源,注重发挥司法行政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确保“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顺利进行。
各区县于3月3日分别设立1至2个咨询现场,统一开展妇女维权大行动,形成全市联动的态势,其他活动不作统一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请各区县妇联和司法局在2007年3月20日前将有关活动文字、图片、图像等资料分别报送市妇联权益部、市司法局和市法宣办。
联系方式:市妇联权益部市法宣办
电话/传真:64379269 64742221
电邮地址:sflquanyibu@126.com / hwx0202 @ 126.com
附件:各区县开展维权周活动情况数据统计表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