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十一五”指导计划》要求,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促进上海家庭教育工作规范深入地发展,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上海市儿童基金会决定,授予上海市虹口区凉城第四小学家长学校等94个单位“上海市优秀家长学校”荣誉称号;授予桑标等99名同志“上海市家庭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韩文芳等97名同志“上海市好家长”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谦虚谨慎,继续努力,在今后的家庭教育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市各级家庭教育职能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家庭教育工作整体推进、健康发展。希望广大家庭教育工作者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努力做好新时期的家庭教育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会同学校、社会为培养和造就具有崇高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情操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代章)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上海市儿童基金会
200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