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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08年"三八" 妇女维权周活动通知

各区县妇联、司法局、法宣办:

  2008年是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8周年,喜迎上海市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大力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建设“平安家庭”,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决定,于200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共建平安和谐家庭

    二、活动时间

  2008年3月1日—3月8日

    三、活动内容

  (一)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于3月1日在长宁区联合举行上海市“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启动仪式,总结表彰“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

  (二)3月3日至3月7日,开展全市性的妇女劳动保障法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集中查处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案件。

  (三)3月7日下午15:00—16:00,在东方法治网开展以《妇保法》为主题的网上嘉宾聊天。

  (四)继续开展法制宣讲,以《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讲团专家为骨干,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有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讲,倡导学法辩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社会风气。

  (五)发挥各类妇女维权热线为广大妇女服务的作用,“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期间“12338上海妇女维权热线”、“16838198玫琳凯上海妇联反家暴热线”、“12333劳动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48法律服务电话热线”都将接受妇女的咨询和求助。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各区县妇联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重要意义,集中开展有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结合地区实际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维权周活动,形成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合作,务求实效。各区县妇联和司法行政部门要通力合作,互相支持,共同把维权周活动组织好、实施好。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组织网络优势,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送法下基层、进社区、进家庭,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发挥社会化维权机制的作用,依法解决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和案件,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综合运用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手段,在资源分配上,适当向外来务工妇女倾斜,为她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交流,注重提炼。各区县妇联和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三八”维权周活动经验、模式和做法,进行深层次的品牌挖掘和研究,为进一步优化和推进维权周活动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要及时上报维权周活动情况,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将通过简报、网络等渠道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请各区县妇联和司法局在2008年3月20日前将有关活动文字、图片、图像等资料分别报送市妇联权益部、市司法局和市法宣办。

  联系方式:市妇联权益部 市司法局法宣处

  电话/传真:64379269 64742221

  电邮地址:sflquanyibu@126.com  hwx0202@126.com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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