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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在今年市人代会期间对教育、科技、卫生、医保 和文化工作提出有关书面意见
8月6日 9:43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部分市人大代表就教育、科技、卫生、医保和文化等方面提出了73件书面意见,这些书面意见已分别转市教委、市科委、市卫生局、市医保局和市文广影视管理局等部门办理。现将主要内容摘报如下:
  一、教育方面
  (一)关于义务教育
  1、解决中心城区与郊区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刘伟国代表提出:目前上海的城市教育附加费和农村教育附加费在收取和分配使用方面都不平衡。建议采取属地收取使用原则,市财政重点向教育发展相对弱势地区倾斜,使教育发展均衡化的目标落到实处。
  2、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集聚的区县予以专项资助。傅志刚、杨德妹代表提出:基础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均衡化发展,努力缩小郊区农村教育和市区教育的差距。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绝大部分集聚在郊区,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倾斜,又将加剧城乡教育的不平衡发展。建议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相对集中的区县给予专项补助。
  (二)关于民办教育
  1、扶持民办中小学教育健康发展。李汉云代表提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后,不少企业、私营业主增强了信心,希望投资民办教育。但目前上海的民办教育态势却让不少投资者望而却步,因为有的民办教育已出现入不敷出、难以生存的情况。建议:(1)要核定每一所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成本,请专门机构做出权威性的评估,由此确定相应的学费标准。(2)在坚持公开、自愿的原则下,让民办中小学有吸收社会捐资助学的权利等。
  2、加快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严健军代表提出:政府在宏观方面对民办高校的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和明确的指导,在微观方面却又对学校规定太死,缺乏弹性,民办高校难以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形成自己的特点。建议:(1)将民办高校发展纳入上海高等教育发展整体规划;(2)明确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的法律地位,给予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样的“国民待遇”,消除不平等竞争的状况,如解决高校学生的医保问题、教师退休待遇问题等;(3)扩大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鼓励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加快引进国外优质高职教育资源等。
  (三)关于高职教育
  重视和加大高等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林怀平代表提出:目前上海高等院校中高等技能院校所占的比例,以及院校的专业设置中高等技能专业所占的比例都较低。建议:尽快制定与上海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发展战略、目标和措施,加大对高等教育中技能人才培养的导向、结构调整的力度。
  (四)加强上海教育系统的信息化管理
  朱荣林代表提出:目前各所大学先后建立了校园网,许多中小学校建立了“校校通”。教育科研网的建立为全市各类学校的信息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了基础。但是各学校鲜有统一的数据平台,数据库重复建设多、数据共享程度较低,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各自为政”的现象比较普遍。建议尽快建立三大数据库。一是建立资产管理数据库;二是建立学生及教学管理数据库;三是建立教育及教育管理队伍的人力资源管理数据库。
  (五)制定对学校随意侵犯学生受教育权利的处罚条例
  李承烈代表提出:《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然而,一些学校出于升学率的考虑,经常采取“快班慢班”、“分流择校”、“复读待考”等做法。这些做法违反了《教育法》规定,使学生这一特定的受教育群体不仅无法享有平等权利,有的还被剥夺了受教育和进步的权利,使孩子的自信心受到打击。建议明确学校行使权力的职能范围,防止滥用权力及越权行为的发生;对学校权力行使超出范围、造成侵权行为的予以处罚。
  二、科技方面
  1、制定《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许吉鸣代表提出:回国创业的留学人员普遍反映,在企业经营中,常常遇到具体政策与实际操作的不配套的情况。如《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中关于“高科技专利可以以无形资产作为35%参股”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很多部门,各部门又有各自的规定,手续繁杂。因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而无法操作。建议:尽快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办事顺序和收费标准。
  2、促进企业尽快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杨桂生代表提出:科教兴市成败的关键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能否尽快到位,而关键的关键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否成为主力军。建议: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项目,加大对企业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的补贴和奖励力度;对企业研发人员的工资和“四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调企业吸引更多高科技人才的积极性。
  三、卫生方面
  1、加强对民办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刘诗强等代表建议:在鼓励和支持民办医疗机构大力发展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针对目前部分民办医疗机构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有关部门应对以下一些方面加强监管:1、从业医护人员资质认定;2、服务项目开设和大型设备配置;3、药品及一性医疗用品的质量;4、虚假广告及雇佣“医托”。
  2、改善本市中小学生午餐质量。沈建华等代表提出:本市现有100多万中小学生,80%以上的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或吃盒饭,中小学生的午餐质量涉及千家万户和学生健康。保证对学生供应的盒饭卫生无可非议,但对学生供应的盒饭采取“冷链”方式,午餐的营养大大降低,口味很差。建议:修改《上海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中部分条款,使中小学校食堂在改建、扩建后能达到规定标准,让更多的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
  3、完善药品招标制度。李承烈代表建议;取消对中标药品的配送指定供应商,使所有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证的医药公司都具有平等的配送权,以鼓励竞争。希望能进一步放开政策,最终允许医院直接从中标药品的生产厂家进药,降低采购价,节约流通环节成本,使医院之间能够开展药品的价格竞争,最终使病人受惠。对于非中标药品,可以继续限制医院直接从厂家进货,以保证病人用药安全。
  4、尽快将传染病医院迁离人口稠密居民住宅区。许金莲等代表反映:上海市传染病医院院址处于居民住宅小区包围之中,该院的硬件设施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与周边居民的矛盾日趋激烈。建议从传染病医院自身发展的要求,同时也考虑到市中心人口稠密居民的正常生活的需要,能将传染病医院迁出现在人口密集的居民住宅区。
  5、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水平。刘正东代表认为,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在重视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医院硬件设施改善以及行风纠查的同时,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生的医疗水平。建议:(1)建立一套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执业培训制度,使广大医院人员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在提高中实践。(2)对专家门诊、普通门诊分类进行适当改革,根据医生的专业、医疗经验、病人反映等情况,进行有区别的挂牌门诊,在合理的范围内真正体现优质优价,促进医生自主提高医疗水平,实现医生报酬与医疗水平的真正挂钩。
  6、落实军队师职以上退休干部医疗待遇政策。黄亚莉等14位代表联名提出:解决师职以上军队退休干部医疗待遇问题,对于促进在职干部安心服役,保持军队发展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实行医疗辅助的办法,对移交上海市安置的军、师职退休干部给予副局级以上干部同等的医疗待遇。
  四、医保方面
  1、适当减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负担。顾肖荣等代表提出:老年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收入相比,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增长相对比较缓慢,收入来源少、水平低。近期下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03年版的通知》,又较大幅度增加了退休人员的费用负担比例。建议:针对老年退休职工的实际困难,适当减轻一点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2、解决征地养老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陈克宏代表提出:征地养老人员是一弱势群体,生活待遇较差,老弱多病,就医的费用对他们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希望将征地养老人员的医保,一并列入全市的医保统筹范围,保障农民利益。
  3、适当调整离休老同志医疗定点医院。乔友农代表提出:据一些离休老同志反映,由于动拆迁、家庭关系变化等原因,原医疗定点医院与新的居住地较远,看病十分不便,要求给予适当调整。
  五、文化方面
  1、加强网吧管理。胡建菁等代表反映:部分网吧在规定的时间以外经营,个别网吧午夜零时以后拉上卷帘门继续营业,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现象依然较为突出。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的力度,对网吧内的软件进行定期抽查,对违法经营的网吧坚决取缔。
  2、加大对郊区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阮章云代表提出:现在不少郊区遇到一个共性问题,就是经济发展了,文化发展却相对滞后。建议市政府加大对郊区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将郊区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一轮城市文化发展规划,尤其对经济较薄弱区县在政策和建设经费上给予支持,促进郊区经济、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3、对城市遗产实行严格保护。王慧敏等14位代表认为:上海在对城市城市产的保护,尤其在对优秀建筑的保护方面是走在全国前列的,但是和国际上先进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很大。表现在:城市遗产的保护范围不够大,城市遗产保护法规缺乏相应的实施措施,城市遗产的保护机制和体系不够完善,城市遗产保护的认识观念上还有误区,对城市遗产保护多头管理。建议:1、尽快对上海优秀历史建筑的产权改革进行专题调研。2、重视“外滩建筑群申报世界遗产”的工作。3、抓紧和加强对上海伤脑筋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4、确立对城市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5、积极探索城市遗产保护中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机制。6、组建统一的对城市遗产严格保护的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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