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代表书面意见>>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书面意见办理报告
8月6日 9:56
 

  6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刘晓明所作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基本情况:市人代会期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508件。其中,涉及财政经济方面123件,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208件,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方面86件,劳动人事和编制体制方面45件,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方面29件,其它方面17件。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认真办理,已于4月28日前全部研究处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在办复的书面意见中,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的77件,占15.2%;正在解决的209件,占41.1%;计划解决的83件,占16.3%;留作参考的134件,占26.4%;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5件,占1.0%。(二)主要做法:(1)领导重视。今年“两会”结束不久,市委书记陈良宇、市长韩正就对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市人代会结束后的第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就听取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人代会期间代表书面意见的情况汇报。办理中,市长和各位副市长分别带头协调办理了一两件有一定难度的书面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的落实。(2)突出重点。坚持把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作为办理重点;坚持把保护城市优秀历史和文化作为办理重点;坚持把事关城市发展和安全等问题作为办理重点,较好地解决了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涉及全局工作的问题。(3)开拓创新。市政府办公厅在去年为860名代表开设电子信箱,畅通意见反馈渠道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网页,并于5月1日试开通。代表们随时可以上网了解办理情况,查询、下载有关办理资料。同时,也为下一步政府系统实现书面意见网上办理和管理提供了工作平台。(三)下一步工作:(1)加强书面意见的检查验收和跟踪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对答复已经解决的77件书面意见进行抽查,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各承办单位对答复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定期书面通报工作进展情况。(2)继续抓好会后书面意见的办理。(3)加强承办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下半年,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全市政府系统的承办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部门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赞扬有关承办单位工作扎实、服务到位。特别是对部队团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军队师职以上退休干部移交安置后医疗待遇有关政策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一揽子解决办法,还专门召开会议向部队代表通报说明,消除了驻沪部队广大军官的后顾之忧。
  最后,市人大主任龚学平代表市人大对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代表依法提出书面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也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和途径,有关承办单位对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要给予充分重视。在书面意见的办理过程中,有关承办部门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
  



 
         
 
[关闭窗口] [回到首页]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