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看“笔会”的文章,尤其爱读该栏目中文笔生动又带有一定学术性的考订、质疑之作。最近读了赵荔红的《说“草”》(7月20日)及卞毓方的《舜目“重瞳”考》(7月22日)感到文章都很好,对读者很有启发。《说“草”》从汉字独有的偏旁结构着笔,讲述汉字的造字原则,“艸”可衍生出同“草”有关的众多字词。作者既有自己的识见,又不同传统旧说相悖,并在《说文》等字书中找出了佐证。且文字轻灵,很能引发阅读兴趣。卞先生的《舜目“重瞳”考》对司马迁之后一直认为舜“重瞳”(双目四眸)的异相作了质疑,自出机杼,认为古文“舜”字才是舜的原名用字,构成此字上部的斜月形,其实不是“月”字而是“目”字。这确是自成一家之言。
然而以上两篇文章,都有小小不足,现不揣冒昧指出,以供作者参考。
《说“草”》中谈到“萋”字时有如下文字:“屈原说:‘春草生兮萋萋,王孙游兮不归。’”这两句诗的著作权不属屈原,而是出自《楚辞·招隐士》,作者是西汉淮南王刘安的门客———淮南小山。原诗的顺序为:“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
《舜目“重瞳”考》中作者引用了《说文》对“目”字的解释:“人眼,象形,重童(瞳)子也”,以此说明自己的观点,并说与司马迁同时的周生“因为去古已远,不识‘舜’字真面目,错把上部的构件‘目’看成了重瞳”,而造成了后世以舜为重瞳的谬误。但怎么会将“目”看成是“重瞳”的呢?卞先生语焉未详,对《说文》释“目”的文字未作白话翻译,标点也有小毛病,因此很可能一般读者看了这段文字还是不能明白其意。对于《说文》释“目”的文字,似可作这样的标点和说明:“人眼。象形。重(chong),童(瞳)子也。”翻译成白话就是:“人的眼睛。是象形字。(眶内的)重复两画,表示瞳仁。”如作这样的说明,是否更能让人了然于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