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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俗之美
 
2008年9月11日 14:15
 

  杂文与随笔篇制较小,在散文中属相近的文体,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时可以径直互称。鲁迅在致李小峰的信中,就曾将自已的杂文说为随笔。杂文家林放在新民晚报上开过一个杂文专栏,栏名却称“随笔”。不过,仔细分辨一下,杂文与随笔既然各有其名,内中也就存有差异。如果说杂文是“文艺性政论”,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那么,随笔则是政论性文艺,重自由的表达与随意的抒发。前者“硬”中带“软”,理中含情,后者则是“软”里含“硬”,寓理于情。以风格来识别,杂文较随笔多豪放式壮美,随笔则较杂文多婉约式优美。

  孔曦作品引起我的注意,是从她的杂文开始的。由于杂文贯串着“讥刺褒贬”的精神,“论世事不留情面”,需要作者密切关心社会现实,思想敏锐,行笔尖锐,因而杂文作者历来多出于与新闻职业有缘的人,而且多为富有雄健之风的男性,女性作者可谓凤毛麟角。如今,经常在报刊上发表作品的人,在小说诗歌等领域,红装不让须眉,甚至存在“阴盛阳衰”现象,唯独写杂文的女作者很少,孔曦可说是当下上海杂文界“难得一见的女兵”。我在读过她的一些杂文时评后说过:孔曦尽管是位女性,外表也较柔弱,但她关心现实,敢说敢想,柔中寓刚,绵里藏针,其精神思想内涵与杂文时评的要求相吻合,因而足以支撑她在杂文时评阵地上跃马横枪,不让须眉。

  同时,我也指出,孔曦的杂文时评仍有她女性的个性特点。这就是在激浊扬清中,虽然一样带“剌”,但少疾言厉色,在雄健豪放的底色中融入了婉约平和。我希望她在写作中张扬她自身的特点,注意走向风格,走向成熟。现在,这种婉约优美的特点,在她新出的随笔集《上海本色》中得到进一步展现。其以自由的心态,轻灵的笔触,写了上海的史,上海的景,上海的方言,上海的市声,上海的时尚,以及在日常生活交往中的各式各样的上海人,以具体可感的角度,表现了上海的自然与人文环境,上海的风尚习俗,上海人的生态心态,一句话,“上海的本色”。文字清新流畅,笔触富有感情,让读者在随意亲近上海的过程中享受到一种入俗之美。入俗之美,是艺术美的一个重要形态。它不是低俗、庸俗,而是以生动的笔墨展现特定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社会风尚与习俗,散发着特有的美的魅力。

  为了达到这一点,尽管可以去写婚姻、爱情、家居、时尚、流言、闲话等等“俗”题材,但不能言不及义,止于家长里短。有“义”作为主心骨,方能写“俗”而不流于庸俗低俗。一些小女人散文所以受到非议,要害不在它写了“俗”的东西,而是在于没有思想见识,或者说思想见识太低。孔曦的随笔,所以能在“俗”中见美,正在于她在杂文写作中磨砺了思想功力,入“俗”而又能出“俗”,使作品富有耐人玩味的弦外之音。

  孔曦今年还将有一本杂文集问世,杂文集的文字更多一些尖锐泼辣,与这本随笔集的婉约平和,正好相反相成。看来将杂文集与随笔集分开来出,更有利于展现两种文体的同中有异的特色,是做得对的。倘若全面地看孔曦的写作风格,我以为,总的说来,她是情胜于理,“软”高于“硬”,宜在婉约优美方面,更多地发挥个性所长。

选稿:贡小翔  来源: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