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晓峰 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是我?去年底,当朋友小许把她最近一段时间所经历的、心痛更令人心酸事讲给我听时,我实在没有什么“金点子”可出,只得对她讲:“你起诉吧!让法院帮你讨个公道。”
这位女人2年前丧夫后,与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没过多久,竟然起了矛盾,且是愈演愈烈,大有水火不相容之势。她一气之下,带着11岁的女儿,回了娘家。怎料得,待她再想回到这个“家”时,这住房已然换了主人。原来是她公婆做主,把那所房子给卖了。
那天,她找到我,希望我能够帮她想想办法。看着以泪洗面、伤心欲绝的她,我同情,却也无能为力。她说:“我倒无所谓啦,可怜的是女儿,如今连一个读书、学习的环境都没有,我得为女儿想想办法。”接着,她又说:“你帮我拟条征婚启事吧,只要男方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让我们母女俩容身就可以了。”我否定她“草率再婚”的想法,说:“这条路恐怕不好走啊,你为什么不振作起来,靠自己的力量去闯一番天地……”她打断我的话:“一个女人要自强自立,这样的大话谁不会说,又有哪个女人不想这样做。但是我一无一技之长,二无后台作靠,三无经济支撑,靠我自己?我靠什么呀?”感觉着她面对生活的颓废,我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出言安慰才好。不由得暗暗叩问:谁能来帮助这个可怜的女人呢?
日前,忽然接到她的一个电话。电话中她告诉我:经过法院出面调解,与婆婆达成了协议,婆婆给孙女十多万元钱作补偿。她说准备先去租个住处,让女儿有个好的学习环境。还说,在居委会的帮助下,要接收一个书报亭来做,现在正忙着做“老板”的前期工作呢。听她说话开心的样子,我问:“你不再急着嫁人了?”她说:“不急啦不急啦,男人还是要找的,不过你说得对,一个女人是不应该把希望寄托在再嫁这条路上的,路得靠自己走。”
人生道上是有许多的坎,跨过一步天地宽。一个人的困难再大,靠来自社会的力量,有各方伸出的援手轻轻一扶,不幸的人生便会多一分从容。我祝福她,希望她以后的路能够走好、走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