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直都是个爱听故事的人,而恰好《曾经》的作者赵长天又是个很会说故事的人——在书中《关于故事的故事》一节中,作者曾提到,他的创作生涯,就始于那段在黄毛埂上给连队的战友讲故事的日子----这大概就是《曾经》吸引我的原因了。
这本半自传体的文集,我是一口气读完的,与其说它是本散文集,倒不如说它是本故事集来得恰当——每每我们说到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那段最动荡的年代,总要站到一个“大历史”的高度,而这本《曾经》,却从“历史的”、“社会的”讲坛上走了下来——虽然以作者赵长天的身份和经历,是绝对有资格站上那个讲坛的,然而他却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来重写那段历史:《曾经》整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构成的,就如同作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它们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传,只是一些片断的记忆,不是按照重要与否选择的结果,是自然筛选留下来的。那段动荡年代,对于像《曾经》作者这一辈的人,是苦涩的回忆,然而对于我们这些七十年代生的后辈来说,却是传奇的经历,抛却了说教的负担,这一个个故事,就变得越发好看起来。甚至,读这本书好象在读父母的曾经,读他们的故事。很亲切,很近……
如今将故事写到真正能称得上“娓娓道来”的作家已经不多了,而赵长天无疑算是一个。写了近四十年的现实主义作品的作家,写起这些不知在他脑海中过了多少遍的小段子,自然是驾轻就熟,那一份举重若轻的笔调,则不是“八零后”作者所能比拟的,而字里行间所透出的那一分潇洒,更是经历了那样一段人生的长者所特有的气质。
书中,《我曾经这样生活》,写的是半夜爬起来去站岗,“最可怕的是第二岗,刚刚睡熟,刚刚沉入最深沉的睡眠状态,活活地被拖起来,蔫不唧儿地摸上岗,冻得一抖一抖的,眼皮仿佛充了磁,阴阳两极拼命相亲相爱,难舍难分……”你明明晓得那是极痛苦的事,被这略带调侃的笔调一带,那种又冷又困的难受劲儿霎时被消解掉了一多半。再写到后面,说到站好岗回营房,“……用屁股蹭开门,挪进屋来……浑浊然而温暖的空气麻醉剂般使人全身懒懒的。此起彼伏的鼾声,像轻轻的浪,在暗黑的营房里荡漾。把枪卡进枪架,捡起打炮眼的钢钎捅捅地炉子,暗红的火亮起来,吐出捉摸不定的舌头;扔掉帽子大衣,凑近炉子,凑近火苗,焦炭辐射的热灼得脸皮微微的痛。摆脱了严寒后的舒适难以言说,就像泡进滚烫的澡堂子……”《曾经》整本书,这样的便段俯首皆是。如果要我用一个词来形容《曾经》这本书,我想只有“浪漫”二字了。比起如今那些所谓的“畅销书”,情人间闹个别扭就可以痛彻心肺,大书特书,赵长天的《曾经》才称得上是真正浪漫的文字。
浪漫的文字有时很煽情,但当浪漫沉淀成一种感性,那是作者骨子里的气质。要将半自传体的文集写得如此好看,令人不忍释卷,已经不是容易的事,而要将动荡与苦难写出一份浪漫,则非要有一份非同寻常的气度不可。
说起来,那些令人不堪回首的苦涩历史,也只有经历了它们,并将其当作人生财富的成功者写来,才会格外地动人,格外地好看。懂得回忆曾经的人,一定珍惜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