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7月27日,国民党中执会政治委员会第41次会议议决:店员总工会改称店员总会,归当地党部商民部指导监督。中共明确反对取消店员工会,强调店员应当单独成立工会,然后由这样工会的联合(雇工工会也在内)成立地方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