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6日,市总工会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0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意见》,明确工会是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的重要力量,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