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 11月17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市首起工会经费诉讼纠纷案。原告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有限公司工会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有限 公司立即拨交拖欠的工会经费。法院一审判决上海贵都大饭店败诉,责令其向“贵都”工会拨交拖欠的全部工会经费及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