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12日,市总工会召开“上海工会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下发《关于工会参与企业股份合作制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改制 企业要在改制的同时,建立职代会民主管理制度,要重视职代会、职工的权利,确定职工董事监事,建立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并依法组建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