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4月4日,市工联二届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对各级工会组织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领导的决定》。明确各级工会接受同级工会经审委员会对经费的审查,并责成各产业工会和市工联区办事处财务部门具体领导下级工会经审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