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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经营者收入审计公开制有效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

  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积极探索推进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公开,强化经营者收入分配方案的公正合理,强化收入公开的真实和有效,在全市范围率先建立了《经营者收入审计公开制度》,引入审计流程对国企经营者收入进行监控,规范七项审计环节,并将审计结果向职工公开,确保公开到位,赢得职工的广泛认可。

  2002年,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由原上海自来水行业裂变、主副剥离之后重新组建,公司业务以供水管道施工为主,职工大多来自于主业的后勤服务富余人员。因此,企业从一开始就呈现出了“一高二低二多”的局面,即:职工的整体年龄偏高,平均年龄达到47岁以上;职工的平均文化层次较低,岗位技术等级较低;下属的困难企业较多,困难职工也较多。公司成立之后又陆续对所属企业进行了调整,部分职工的收入有所下降。和大多数经历改革阵痛的国有企业一样,企业经营越艰难,职工群众对经营者收入往往也越“关注”。职工们一度对经营者收入的不公开提出质疑,由此引发了一些不和谐现象,甚至对经营者的日常工作也产生了抵触情绪,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一时间,经营者收入公开成为了当时制约企业发展、影响干群关系的瓶颈问题。

  对此,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通过调研摸底,排查分析,一致认为,推进经营者收入公开,努力使干部收入与职工群众收入实现公正合理,是化解干群矛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解决之道。在具体实施中,公司以“四个强化”全面推进了经营者收入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合力推进收入公开。公司首先开展了上下层层动员,统一对实行经营者收入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达成了四点共识,也就是要以推进经营者收入公开深化企业民主管理、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树立领导干部形象。在此基础上,公司成立了经营者收入公开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共同担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由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财务、审计等多个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制订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如: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考核,以确定经营者的年薪值;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年终考核得分情况,核定经营者年薪金额;审计部则负责各类资料的收集、审核,计算经营者与职工的收入比,并撰写审计报告;工会则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促企业将经营者年薪收入在职代会上予以公开。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促进收入公开规范化运作。由于公司管辖的企业经营者收入是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奖两部分组成,因此公司明确规定:经营者的基本工资应在各单位按月领取,奖金部分则通过考核由公司统一发放;经营者年薪收入不得超过本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3倍,且必须实现全公开。同时,经营者的通信费、汽油费、业务招待费等方面的职务消费使用情况必须接受公司职代会民管专门委员会的定期检查,并在年底的职代会上向全体职工代表进行报告。经过一年多的试行,公司又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陆续制订和出台了《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审计工作制度》、《公司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将经营者的收入公开与这些制度有机结合,相互完善、相互促进。三是强化审计流程公开,确保收入公开真实有效。公司意识到要确保经营者收入公开的真实有效,审计流程的公开至关重要,对此公司设计制定了“工资收入统计表”和“工资发放人数统计表”、“工资调查汇总表”等工作表式,并着重把握以下七项审计环节:一是把握确定经营者年初经营管理目标环节,以核定经营者收入发放标准,并向职工公开;二是把握年中经营者业绩公开考核环节,并据此进行收入审计,对超出按月预发数的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三是把握年末综合评定环节,通过对经营者全年业绩考核,确定其全年收入;四是把握上级有关部门对经营者收入统计与基层单位实际发放的核对环节,以确保经营者收入不隐匿、不漏报;五是把握汇总再审环节,审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下基层单位进行实地审核,仔细查阅各类资料、台帐,以再次确保经营者年薪收入统计的正确无误;六是把握经营者收入与职工收入倍数比较环节,通过计算经营者收入与职工收入实际倍数,并撰写专项审计报告予以监督,以确保经营者收入与职工收入的合理公正;七是把握向职代会公开并报告环节,以确保经营者收入状况能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检查。四是强化责任制考核,进一步推动经营者收入公开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机结合。为充分体现收入公开的意义,避免经营者收入增长、而职工工资不增长的问题,公司实行了经营者年薪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与职工收入增长挂钩的“双挂钩”责任制考核。经营者完成考核指标、并建立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则视为实现了“双挂钩”任务,可兑现年薪。此外,公司还在工资集体协商中明确规定:“经营者要采取各种降本增效的管理措施,自行消化本单位因职工加工资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的40%,不能实现自行消化的,则将扣减班子成员的年薪收入”,从而“逼迫”企业经营者通过发动职工群众广泛开展“职代会提案制度”、“合理化建议”活动,以弥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与不足,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经营者收入公开制度”在公司推行以来,经营者收入与职工收入日趋合理。历年审计报告显示,2006年经营者平均年收入为职工人均年收入的267倍其中最高293倍,最低23倍);2007年该比例为254倍(其中最高298倍,最低241倍),均符合制度规定的“不超过3倍”的要求。与此同时,经营者收入公开产生了积极效应:一是维护和保障职工的根本利益更为有力了。通过规范职工最关心的经营者收入分配问题,公司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到了实处,在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职工根本利益上充分贯彻了“发展为了职工、发展依靠职工、发展成果由职工共享”的和谐企业理念。二是改善干群关系的效果更为明显了。经营者收入从“雾里看花”变为公开透明,并且与职工收入挂钩,消除了职工对领导干部收入的猜测,改善了干群关系,干部开展工作的公信力有了明显提升。三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更为高涨了。通过加强对经营者收入的监督,职工更深入地参与了企业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在职工心目中的可信度提高了,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上提的提案和合理化建议多了,认真讨论文件,行使民主监督权利也较以前踊跃多了,职代会在促进企业发展、协调企业利益矛盾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四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约束更为完备了。经营者收入公开制度从客观上制约了经营者谋取灰色收入,防止了经营者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

  “经营者收入审计公开制度”对收入公开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开辟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收入公开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的一条蹊径,市总工会对此还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营者收入审计公开制度”的创新做法自推出以来,先后获得了各类市、局级创新成果奖,曾先后被《工人日报》、《劳动报》、《上海工运》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来源: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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