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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系统化工程建设提升校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长宁区教育局深入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系统化工程建设,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和主要内容,强化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分别从工会主席直选、教代会代表竞选、培训、述职评优、教代会提案、教代表巡视以及教职工全员参与测评等七个方面,多方位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

  长宁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从1999年开始试点,2000年起在全系统逐步推行。多年来,长宁区教育系统始终坚持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以加强工会主席队伍建设、教代表队伍建设和日常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为重点,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和教师需求,不断加强探索创新的力度,持续深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并于2005年制定实施“民主管理系列工作三年推进计划”,通过创新、实践、总结、规范的推进过程,逐步健全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其主要措施包括:一是规范民主程序,全面推进工会主席直选。为强化工会组织在学校管理体制中作用,区教育工会于2002年制定了《关于长宁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工会换届改选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各级工会必须按时换届,并对换届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区教育党工委将基层单位工会主席纳入党委组织科的管理范围,督促基层有效落实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为进一步提高工会主席队伍的素质,强化工会主席的责任意识,2005年,全面开展由全体会员直接选举工会主席。2008年初,区教育工会制定了《长宁区教育系统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直接选举的方式和程序,规定工会主席每年必须向工会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全体会员进行无记名信任投票,对信任票低于50%的工会主席予以罢免。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教代表整体素质。随着教代会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教代表的整体素质也成为教代会主渠道作用进一步体现的关键和保证。2008年初,区教育工会制定了《关于开展教代会代表竞选和评优工作的意见》。1通过竞选把好教代表的进口关。竞选坚持以教职工自荐为主,他荐和组织推荐为辅,参加竞选的教职工在选举前要进行竞选演说,教职工还可提问要求竞选人答辩,最后由教职工选择信任的人选;2通过培训提高教代表素质。为了强化培训的针对性,2006年,区教育工会组织部分基层工会主席根据长宁教育的实际编写了《长宁区教育系统教代会代表培训材料》,作为各学校每届教代表第一次培训的教材,区教育党校和干训部还将其作为党政干部培训的内容之一;3通过述职、评优树立教代表责任意识。区教育工会积极推进教代表述职、评优、考核制度,增强教代表的责任意识,引导代表们会上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当前和长远利益,会后能主动贯彻教代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三是丰富民主管理形式,日常管理制度重实效。针对基层单位规模不同、工作对象不同的实际,长宁区教育系统在建立健全日常民主管理形式过程中,以发挥教代会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全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为目标,做到因校而宜,不重形式重实效。例如提案工作,在教职工人数较多的学校,采取由教代表收集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后撰写提案的模式,在教职工人数较少的学校则采用提案工作与合理化建议相结合、教职工直接参与提案工作的模式。但不论采取何种模式,提案工作由以往仅在教代会召开期间收集改为提案工作常年化,同时统一了提案处理工作的程序,即由教代会提案小组负责立案、分解,由学校行政负责落实提案处理,提案处理结果要征求提案人意见。又如代表巡视工作,首先在教育企业总公司结合工会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成立了公司教代表巡视工作小组,就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到下属企业进行巡视,写出巡视报告提交教代会的同时抄报公司和企业行政,事后巡视员再进行回访检查整改情况。在总结了教育企业总公司教代表巡视工作经验基础上,又将巡视工作的重点放在与区教育系统工代会常任制工作相结合,由区教育工会组织工代会代表组成巡视小组,对基层学校开展专题巡视。四是完善民主测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长宁区教育系统自实行校务公开以来,始终以规范领导干部收入和开展教职工民主测评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2004年,形成一套规范化的操作制度,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测评的对象、内容、标准、时间和程序,包括干部述职述廉、教职工(代表)无记名测评、测评结果向被测评者反馈、校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测评结果及民主生活会情况向测评者通报。同时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工会报告,作为党工委对干部考核、奖惩、任免的依据之一。对测评中未获60%以上教职工信任票的干部,则由教育工会向党工委提出撤免建议,几年来,已有5名校级干部因未获教职工信任由党工委撤免校长书记职务。2006年区教育党工委又结合教育系统校长聘任制、任期制、目标责任考核制的精神,制定和实施了《长宁区教育系统校(园)长书记任期目标年度考核办法》,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2008年,又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扩大为全体教职工参加,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收入规范化和公开化制度。

  长宁区教育系统随着民主管理系统化工程的逐步推进和规范,工会主席的责任意识、教代表的代表意识以及整体素质都得到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选择权得到进一步尊重,诉求渠道进一步扩展,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教职工依法真正享有对学校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是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也是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真正归位。

  长宁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系统化工程建设的经验荣获长宁区总工会2008年度工会工作创新(特色)奖,在2008年上海市第六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职代会制度建设专题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他们的经验还刊登在《劳动报》和《上海工运》杂志。

 来源:长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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