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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民营企业职工董监事制度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宏泉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探索推进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率先建立了职工董监事制度。通过职代会民主推举,董监事会通过,职工代表直接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行使董事、监事的职能,有效协调和维护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以及职工三方利益,突出体现党的依靠方针,突出体现源头维权,突出体现企业民主管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步发展,实现了企业经济健康发展,员工权益全面维护的双赢局面。

  上海宏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在企业十多年的成长、发展、壮大过程中,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民主管理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1998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率先建立了由行政领导与员工代表参加的“共商企业发展会制度”。企业通过工会搭建了一个企业经营者能听到员工的呼声,员工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的平台,体现了职工的知情建议权。2002年企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凡企业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如《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企业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利权益保护集体合同》、《员工手册》、《奖惩条例》等,体现了企业与员工互利互赢,共同发展的愿望。但是企业职代会的维权,行使的是知情权、建议权,这种维权,眼前的、局部的、经济的利益考虑得较多,在社会不断进步、企业不断壮大的今天,具有局限性、狭隘性。而职工董事、监事代表职工参加董事会、监事会,把职工的意愿直接带到企业的最高经营决策层,直接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使职工具有了决策权,维权的内涵和外延都得到了扩展,企业的发展权与职工的发展权同处于一个发展平台,让职工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享受企业经济发展成果。这种形式的维权,是对企业和职工整体利益的维护。为此,企业在2004年建立了职工董监事制度。其主要做法是:

  一、寻求观念认识上的突破和统一

  在民营企业,董事会是企业最高经营决策机构,要维护投资人的权益,并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则对企业董事、经理人等进行行为监督。职工代表直接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行使董事、监事的职能,无论是对投资人还是对职工都是一种观念认识和思想境界的考验。对此,企业行政和工会就在集团设立职工董事、监事进行了多次探讨,最终达成了三点共识。一是建立职工董监事制度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有现代的管理模式,而有效的现代管理模式,既要有果断的经营决策,又要收集各方面意见、策略的渠道和机制。职工代表进董、监事会,对企业决策考虑是一种有益的补充,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二是建立职工董监事制度能够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执政方针始终没有改变,以职工代表的身份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有利于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三是建立职工董监事制度能更加有利于从源头上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双重权益。企业的经营活动、经济效益与职工的付出是分不开的。经营者是资金风险的投资者,职工是体力和脑力的投资者,企业发展,职工才能发展,两者是利益共同体,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共同发展的基础。

  二、建立职工董监事的运行机制

  企业工会与企业董事会反复协商,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宏泉集团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运行办法》,一是规定职工董事、监事坚持民主选举产生。采用了职工推荐,党组织确认,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接纳的方法,确保了职工董事、监事的整体素质和职工董事、监事实施决策的质量。二是规定职工董事、监事坚持民主程序罢免。职工董事、监事如果在任期内,没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启动民主程序,对在任的职工董事、监事提出罢免,另行推选新的人选。三是职工董事、监事坚持权利义务同享。职工董事、监事享有董事会、监事会其他董事、监事同等权利和待遇。同时要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负责,秉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维权”的原则,在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大胆建言,积极参与,把职工的意愿在决策中体现出来。四是职工董事、监事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必须按规定程序规范运作。(1)在参加董事会之前,召集职工代表参加联席会议,将董事会、监事会议题广泛征求职工建议,建言献策;(2)将职工代表建议整理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讨论;(3)在董事会、监事会上,就会议议案达成共识,形成决议;(4)对董事会、监事会的决策,在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5)由参加联席会议的职工代表将董事会、监事会精神带到职工中;(6)在下一次董事会、监事会上,报告决策的执行情况。

  三、保证职工董监事制度的实效运作

  近两年来,职工董监事在企业制定重大决策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无论是企业收购外在资产,还是企业修订《员工守则》及其它规章制度,职工董监事都能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从维护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出发,准确而科学地提出自己的见解,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认可,从而为职工董监事制度在民营企业的可操作性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提供了有力的事实依据。

  职工董监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企业和员工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也使宏泉集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3年来集团年均上缴国家税收8000余万元。集团也发展成为涉及酒店、房产开发、投资造价管理、商贸、建筑、物业和小额贷款等领域的上海市民营科技百强企业。与此同时,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逐年提高,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企业发展的成果。

  宏泉集团以建立职工董监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实践得到了上级组织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誉。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检查组、全国总工会领导、市委领导和市总工会总领导等分别多次莅临企业调研检查指导,称企业民主管理的经验及其作用为“宏泉现象”。企业实行职工董监事制度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特别是非公企业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曾多次在市、区两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表彰和推进会上交流。《劳动报》、《上海企业》等诸多媒体也多次给予报道。

 来源:上海宏泉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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