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联动”机制是指普陀区长风社区党政工等组织和企业代表,紧紧围绕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重要环节,通过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社区职代会和社区劳动法律监督检查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彼此关联、互相渗透,而形成的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链、制度环,以更好地促进社区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推动社区的经济和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非公经济的不断壮大,入驻长风社区的非公企业数量剧增,约占辖区内企业总数的75%以上。这些企业中,90%以上都是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复杂多样,企业用工不规范、职工的整体素质不高,加之企业基本上是以家长制的管理方式为主,因此,区域内劳动争议一度居高不下,给社区稳定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有效协调非公企业的劳资矛盾,和谐劳动关系,长风社区的党政工组织在2003年开始尝试推进社区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又探索实践了街道办事处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以及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与社区职代会制度的有机结合,有效联动。
早在2003年6月,长风社区就召开了第一次区域性职代会,以此为切入口,探索社区民主管理新路子。区域性职代会的建立和运行,对督促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依法用工,教育职工树立振兴企业、共谋双赢的责任意识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实践一段时间之后,社区感到,区域性职代会虽好,但由于它筹备、运作和内容的确立等主要事项都是靠社区工会在运作,许多需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企业家代表共同参与协商的事项无法通过这一制度得到解决,因此,其作用有限。为此,街道党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感到要让社区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其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作用,还必须与社区内的其他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相衔接,做到优势互补,力量整合。而在社区层面的其他劳动关系协调制度中,既有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工会的联席会议、又有劳动关系三方的协商制度,还有劳动职能部门的法律监督检查,如果将这几个制度与区域性职代会制度进行梳理、整合,形成相互衔接的制度链、工作环,那么,它们协调劳动关系的功能必然会呈现出1+1大于2的功效来。为此,社区党政工组织首先对这四个制度进行了定位。
首先,他们把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界定在工会通过与政府的定期沟通对话,将职工和工会的要求,及时反映到政府层面,帮助政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社区劳动关系的特点,提出一个时期协调区域性劳动关系需要把握的总体原则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要求。因此,它的功能定位应是总体规划、建制立规,其作用重在导向。这其中,工会是职工权益和诉求的表达者,重要的参与者,而实施的主体则应是街道办事处,他们应是联席会议的主要责任人。
其次,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是在遵循联席会议总体原则和思路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有效协调,工会和业主方形成共识,使区域性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经过法定程序达成协商意见,从而起到相互协调的作用。这其中,工会和业主方都是重要的协商伙伴,谈判的一方。业主方代表的作用是通过规定的民主程序,集中反映各企业业主的利益诉求,通过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有效协调和斡旋,与工会方达成共识,以此来协调双方的利益矛盾。因此,在这一轮子中,主要的责任人应是劳动关系的中间协调者——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功能定位应是协商议事、形成共识,其作用重在协调。
第三,区域性职代会是在三方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区域内劳动关系的重大事项,通过职工代表的知情参与、审议共决,形成大会决议,成为各个企业共同遵守的法定契约,其功能应体现在参与共决、形成合力方面。因此,工会是其中的主要责任人。
最后,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则依据联席会议、三方协商、区域性职代会的纪要、意见和决议,起到监督履约、有效实施的功能,其职能部门必须是劳动执法部门。
在对上述四个制度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长风社区积极实践了“四轮联动”的制度整合,充分发挥“四轮联动”的最大功效。一是在时间节点上的联动,努力实现各个制度的先后衔接。在研究商讨社区内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时,社区总是遵行联席会议先行研究的原则,街道办事处与工会在共同磋商的基础上,提出对处理事务的总体原则和思路;然后将其交由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协商、协调,由三方共同研究一致意见;最后,将其方案提交社区职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并在每家企业同意签字认可的基础上,形成对所属企业和职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决议。二是在议事内容上的规范,不断丰富内涵,严格民主程序。他们坚持将社区劳动关系重大事项提交联席会议原则通过,三方协商、区域性职代会按照各自权限先后讨论审议的做法。几年来,社区先后通过成立“长风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基金”、“进城务工人员学校”、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服务分中心”等。同时,他们还坚持按照四项制度的不同权限,审议通过了长风社区的集体合同、社区员工守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暂行规定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三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努力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几年来,社区工会密切与街道劳动行政等部门的配合,积极将联席会议、三方协商和区域性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作为劳动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督促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资双方协商的集体协议,从而为和谐社区的劳动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通过实践,长风社区“四轮联动”民主管理机制在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中的效能不断显现。一是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特性得到体现。“四轮联动”机制为社区党工委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发挥社区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功能提供了宽阔的舞台;同时,也确立了社区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核心地位。为此,他们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工委领导下的社区综合党委、行政组织党组、居民区党委“三位一体”的长风社区“四轮联动”民主管理工作格局。党工委将“四轮联动”机制作为党群联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每年两次定期听取专题汇报,重大问题随时研究,全程加强了对推进“四轮联动”机制的领导和监控,从而确保了“四轮联动”机制在长风社区的顺利推进。二是街道办事处主体协调劳动关系的特性得到突出。长风社区深深地意识到,政府应是推动“四轮联动”的重要推动者和主要实施者,它是把党的意志、国家的政策通过“四轮联动”的运作,转化为政府的从政行为。因此,街道办事处积极整合政府职能资源,调动工商等双重管理部门的积极性,以及街道办事处劳动、社保、财审、城管、卫生、税费协管等各政府部门职能,并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能,在“四轮联动”社区民主管理机制中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依靠其行政权威、专业知识和政府管理职能,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开展活动,作用于社区劳动关系的协调。同时,办事处还全力支持街道总工会的工作,凡工会需要推进的工作,办事处必定重视和支持;凡工会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办事处必定广开绿灯,倾力相助;凡工会要求政府到位的事,办事处定然会第一时间到场。三是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性作用得到了鲜明的体现。“四轮联动”机制的运行,较好地保证了劳动关系在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各个环节中的有序规范。一方面,通过“四轮联动”的运行,使企业与职工更加了解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制度,提高了企业与职工守法意识和企业责任意识,以及职工的大局意识,从而促使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关系的建立过程中逐步规范、更趋合法;另一方面,当出现劳动争议时,社区运用“四轮联动”机制中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及时解决问题,并将需要引起今后重视的问题,及时地反馈给政府、工会、企业家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从而使劳动争议的调处与预警有机结合;再一方面,通过“四轮联动”机制的运行,长风社区各方更加重视劳动关系的调处,在立足当前的基础上,确立了协调劳动关系的中长期规划,从而较好地促进了长风社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长风社区“四轮联动”机制的经验,得到了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和上海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高度肯定,2006年全国厂务公开第三互检组在对普陀区厂务公开进行检查时,高度肯定了长风的经验;全总副主席倪豪梅、陈荣书等领导都对包括长风在内的普陀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004年4月7日,市总工会在长风街道专题召开现场经验观摩会;2007年,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又在长风社区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暨社区民主管理工作专场研讨会,长风社区党工委在会场作专题交流。与此同时,《工人日报》、《劳动报》、《上海工运》、上海市《厂务公开动态》等多家报刊杂志都对长风社区的“四轮联动”经验给予以宣传和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的反响。稳步推进领导人员收入公开促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公正获奖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静安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行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通过制订下发文件对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形式、时间节点、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采取“先造势后建制,先原则后细化,先方案公开后兑现公开”的方式逐步推进;坚持将推进领导人员收入公开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促进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合理薪酬分配制度,并通过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和严格考核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取得良好成效。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历来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健全既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又能发挥薪酬激励作用的国企领导人员的收入分配和监管体制,已成为关系国企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静安区按照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有人管、有方案、有程序、有挂钩、有考核、有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坚持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作为规范企业薪酬分配秩序,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职工群众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办公会多次听取汇报,进行专题研究。区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通过会议和调研等多种形式,不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提高对推进和实行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公开的认识。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和区总工会四家单位作为日常推动单位,通力协作,联合组织调研,联合部署、检查、指导工作。二是把握好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静安区在具体推进工作过程中,注重以循序渐进为基本原则,把握好公开的节奏与职工接受能力相统一,采取“先造势后建制,先原则后细化,先方案公开后兑现公开”的方式。该区推进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宣传教育。他们一方面积极探索完善国企领导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多次党政干部培训,召开厂务公开工作会议,深入职工座谈等途径,加大对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二阶段是探索试点。2002年,该区明确将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列为厂务公开工作的重点。2003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静安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收入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并在区管企业进行试点。第三阶段是全面推开。2005年,静安区提出了国企领导人员收入方案公开率达到80%以上,收入兑现公开率达到50%的目标。2006年,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规范收入公开工作的主体、内容、程序、形式、时间节点、组织领导等操作细则,并分别将工作目标提升到方案公开全覆盖和兑现公开80%。2007年,又将工作重点放在改进效果和提高质量上,提出公开率要动态保持在95%。三是促进薪酬分配制度的公正合理。一方面,积极推动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2001年,制定了《关于在静安区国有企业实施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指导性意见》,初步明确了区属国企领导人员的收入分配构成、考核、兑现。2007年,又出台了新的国企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把领导人员的收入与经营业绩、职工收入、市场价格等挂钩,进一步完善“强激励、硬约束”的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制度。另一方面,致力于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区委明确要求国企经营者收入必须与职工收入建立同向增长机制,将提高职工工资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的内容,并要求国企领导人员必须向职代会述职、述廉,接受职工代表评议,评议结果与领导人员的考核结果和收入直接挂钩。区总工会积极参与区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实施的全过程。与此同时,静安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职工工资增长。四是建立健全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为确保国企收入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静安区从三个方面加强考核监督:一是建立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明确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党委是第一责任人,行政是第一执行人,纪检、组织部门是重要的监督检查者,工会是重要的推动促进者。二是建立督办制度,注重过程控制。按照“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原则,认真抓好公开程序,要求各区管企业在公开前,将企业行政拟定的“领导人员收入分配方案报告单”和“领导人员收入兑现报告单”报上级党委预审,报区纪委党风廉政室备案;公开后,将“静安区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召开情况报告单”报区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是建立考核制度,注重制度整合。从1998年起,静安区就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国资委、区审计局、区总工会五部门对区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五位一体”联合考核,现已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行民主管理和领导人员收入公开情况纳入考核的标准之中,并根据考核结果制定领导人员奖励方案。
目前,静安区全区具备公开条件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公开率已达95%以上,并已形成制度。推进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领导人员对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的认识,从不理解到理解,从反感到认同,逐步得到统一;二是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作为厂务公开工作的难点、重点取得突破,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了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厂务公开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三是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四是强化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民主监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制约机制,融洽了干群关系,促进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静安区推进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的经验在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得到广泛认同,对其他地区、系统开展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他们的经验还刊登在全国《厂务公开信息》上,全总领导批示予以高度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