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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总工会:充分发挥工会主体作用 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在市总工会和嘉定区委的领导和关心下,嘉定区总工会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矛盾,及时引导纳入到有序协商的轨道上来。2010年,全区独立建会企业中有749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94个工业园区(村)签订了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036家),两类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共覆盖职工达18万名。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以推进要约行动月活动为抓手,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有利于规范企业在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行为,有利于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09年,在特殊的经济形势下,嘉定区总工会积极开展集体协商特别行动,把集体协商作为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相互沟通、共渡难关的重要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2010年,区总工会进一步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了集体协商目标管理考核、培训指导及定期下发续签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并推动了区劳动关系三方积极参与,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推进。7月,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决定于9月份在全区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并组成了活动领导小组,下发《关于2010年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8月,区总工会、区人社局集中向全区500多家要约重点企业的工会方和行政方发出了《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提示函》,督促要约重点企业及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9月,区总工会针对要约行动月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协商程序和协商内容等共性问题,前往各街镇进行集中指导。10月底,根据各街镇(企业)反馈的要约行动情况,区劳动关系三方再次督促未落实工作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证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的全面提高。我们明确要求,对企业行政方在15日内不予回应,工会又未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或在协商双方发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区总工会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协调处理。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约要求或者故意拖延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等行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

  2、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为载体,着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水平。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5+X”工作模式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三年来,我们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创建活动的核心内容和“硬指标”抓实抓好。我们提出了明确要求,凡是参与创建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必要条件,申报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如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原则上不予评定。已命名为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如未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再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也将予以摘牌。今年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与我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相结合,一方面把发生劳动争议较多的企业作为推进重点,督促这些企业通过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减少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因素,另一方面把三年来参与创建的企业作为要约重点企业,确保这些要约重点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3、以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着力破解小企业协商难问题。针对我区多数非公小型企业集中在村(园区)的特点,从前年开始,我们在各镇试点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探索解决小型企业协商难问题,突破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发展的瓶颈。为进一步完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去年5月,我们制定了《嘉定区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办法》。同时对600多名基层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一年多来,集体合同覆盖面迅速扩大,小企业行政不愿协商、职工不敢协商、工会难于组织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主要成效

  1、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以来,全区每年有100多家独立建会企业新签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特别是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推进,使工作覆盖面迅速扩大到数量众多的小型非公企业。到2010年底,共有1375家独立建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占全区独立建会企业数的60.8%;有105个工业园区(村)签订了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占全区工业园区(村)数的75.5%。

  2、企业和职工“互利双赢、和谐发展”局面进一步形成

  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方面,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企业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职工能动性得到有效释放,企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升。“企业关心职工权益,职工关心企业发展”,“共建、共享、共赢”逐步成为企业摆脱困难、抓住机遇的一把“金钥匙”。

  3、劳资矛盾的预防化解作用进一步发挥

  以工资为核心的集体协商,不仅丰富了职工理性表达诉求的渠道,而且成为职工维权的切入点和主要手段,带动了基层各项工作,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保证了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做好工资集体协商推进机制建设的组织实施

  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工作标准、目标措施的具体化和规范化建设,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地区、系统“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更大的合力作用。

  2、切实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常态化

  进一步加大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工作力度,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培训指导制度和续签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续签通知的签发,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会组织在协商要约过程中的工作压力,为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协商要约铺平道路,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得到长期有效的落实。从今年年初开始,对未开展集体协商的企业,继续由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共同向企业工会和行政发出《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提示函》,并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在要约行动中的指导、推进、协调作用。

  3、着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和质量

  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平台作用,通过开展对已达标和谐企业的改进深化和复查等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切实提升企业和职工双方自主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同时,全面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点面结合,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

 来源:嘉定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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