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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总工会: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制度化建设 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近年来,随着闵行区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复杂格局已经形成,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之势,工会预防调处劳动争议的任务日益艰巨。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闵行区各级工会组织以提高企业自身预防化解劳资纠纷为立足点,完善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网络、健全劳动争议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的组织化、制度化建设,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地区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积极作为,强化措施,完善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网络

  区总工会立足企业,以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为切入点,着力培养专业工作者队伍,畅通信息渠道,不断完善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网络。

  1、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劳动争议预防调处的关键点在企业。为此,区总工会将工作重心下移,积极推进建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并探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向街镇工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双备案”制度,加强调解的对接和指导。2010年,全区已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934家,比去年同期增长13.58%。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源头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缓解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部门的压力起到一定的积极影响,成为劳动争议预防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2、培育三支专业工作者队伍。一是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注重提高基层企业调解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2010年,联手区人保局,培训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1000余人。区总工会成立劳动争议预警调解工作室。工作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专门组织指导全区的劳资纠纷预防预警调处工作。二是加强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建设。区总工会联合区司法局进一步拓展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队伍,从今年6月起,在区劳动仲裁大厅设立工会劳动法律援助接待服务室,每日由专职律师接待劳动争议咨询,为职工和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服务。截至12月底,已服务职工1019人次。三是加强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以职工心理援助项目(EAP)为抓手,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将心理干预、心理救助作为解决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辅助手段,为职工提供及时的精神支持,帮助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截至12月底,已培训职工2万余人次。

  3、畅通多元信息渠道。为及时掌握了解企业劳动争议,区总工会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快速的劳动争议信息传递渠道,为调处争取时间,提供保障。一是建立短信平台。在全区工会系统建立短信平台,通过短信平台发送提示短信的方式,与企业工会主席、企业职工代表保持密切联系,畅通企业信息报送渠道。二是设立职工信箱。试点在251家规模型企业设立职工意见箱,在6个来沪人员集中居住点设立工会信箱,由基层企业工会管理信箱,定期开启、定期研究、定期反馈职工诉求。三是强化区总工会机关人员联系基层工会制度。区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每周联系走访基层工会,了解和掌握地区劳动争议整体情况,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二、注重研判,源头参与,加强劳动争议预警预防

  实践证明,劳动争议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劳动争议可防可控,关键是要源头预防。区总工会在劳动争议的预警预防中强化三项工作制度,发现和消除劳动争议隐患,降低劳动争议调处压力。

  1、坚持企业劳资纠纷信息周报制度。坚持执行每周定期排摸群体性劳动争议隐患,对出现“企业一次性裁员十人以上”等七种情形,要求企业工会逐级向上级工会报送相关信息,便于上级工会了解和掌握,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化解,避免争议纠纷的扩大和升级。2010年,区总工会共排摸东杰电子科技、易特尔等群体性劳动争议及隐患22起,直接参与协调处理19起,除一起尚在调处中,其余均得到妥善解决,没有出现升级到市上访的事件。

  2、加强重点企业和职工思想状况调研。2010年,我区涉及动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改制企业职工股权分配以及企业一线职工收入分配等方面的争议增多,对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提出新的要求。为此,区总工会结合物价上涨、上海市最低工资调整等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组织开展区属改制企业困难职工思想状况调研,了解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基本状况,提供有针对性帮助服务。同时,区总工会制定了动拆迁企业工会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规程,指导该类企业工会预警预防调处劳动争议。

  3、注重劳动争议情况分析研判。针对闵行区出现的群体性劳动争议、信访和职工劳动争议咨询案件,区总工会每月、每季度定期分析和研究纠纷产生原因和特点,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形成月度和季度纠纷和突出信访矛盾的情况分析报告,报送区维稳办,为区维稳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同时,通过《信息快报》、《一周一报》的等形式,将有关信息向区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实效

  群体性劳动争议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调处难度高,单靠工会力量难以有效化解。为此,闵行区总工会加强与区人保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的合作,通过资源整合、多方联动,切实提高调处工作效能。

  1、建立和人保部门的分工合作机制。在近年来实践的基础上,区总工会和区人保局就调处涉及职工较多、调处难度较大的群体性劳资纠纷形成分工合作的机制。工会重点抓有序协商和民主程序,引导职工推选协商代表,归集利益诉求,与企业行政方平等有序协商,确保调处的有序性、合理性和合情性。人保部门则侧重执法监督和法律宣传,确保调处的合法性。如:在涉及经济性裁员的纠纷中,工会负责裁员民主程序的审核,组织职工与企业协商;人保部门则负责职工具体补偿金额的计算和法律依据的解释等。

  2、建立日常劳动争议调处参与机制。一是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手,派遣工会干部参与劳动用工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和劳动争议调处的监察质证工作。2010年中联手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活动5次,检查企业100余家。二是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联手,选派工会干部参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工作,提高工会兼职仲裁员调处劳动争议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与区法院联手,在法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建立劳动争议诉前调解机制。同时,工会与法院建立劳动争议案件信息传递、通报机制,完善工会干部旁听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制度,选派工会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处。上述三个层面的联动调处,形成了处理劳动关系矛盾上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

  3、运用社会力量化解劳动争议。区总工会积极探索律师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化解劳动争议的办法,充分利用区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中法律服务力量平台,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职工维权律师参与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调处。2010年,在上海龙牌电动、华漕海星商业等多起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的调处中,职工维权律师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随着闵行区“全面调结构、深度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我们清楚地认识到,闵行区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劳动争议调处组织化、制度化建设,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为维护地区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是进一步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100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80%以上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据《闵行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培育一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先进典型,努力规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程序、教育培训、监督评估和激励考核,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镇、村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举办专题学习培训班、开展劳动争议案例研讨以及参与劳动执法监督监察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增强劳动争议调解员调处劳动争议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健全群体性劳动纠纷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信息互换工作机制,及时就劳动争议调处动态信息、劳动关系不稳定企业排摸信息、农民工工资拖欠等内容交换意见。积极参与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跟踪调处,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开展集体协商谈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进一步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援助接待服务室窗口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职工维权律师在参与劳动争议调处中的专业优势,加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加强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的联系,提高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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