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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融工会工作委员会: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形成特色 着力推进上海金融系统民主管理工作

  上海市金融工会在市总工会和市金融党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职工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功夫,积极完善职代会制度建设,有序推进集体合同工作,大力推动各金融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开展职代会制度建设,提升职代会运行质量

  近年来,上海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机构日益壮大,总数已达986家。截至目前,市金融工会管辖基层工会74个,会员21.46万人。目前市属金融机构已100%建立职代会制度。为规范系统所属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金融工会制定了《上海金融系统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各单位职代会制度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基层单位职代会质量。

  市金融工会从促进金融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入手,指导基层工会协助企业逐步规范企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密切配合市金融党委相关部门,定期对市属金融企业进行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目前市属金融企业已基本形成: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职工薪酬福利分配方案的制定,都必须事先征求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在职代会上无记名表决通过后方能实施。

  各金融机构积极规范职代会制度,提升职代会运行质量。工行上海市分行建立了两级职代会,使民主管理“有载体、有平台”,三度修订“职代会工作规范”,使行使职权“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以“四项参与”为推进措施,行使职代会审议建议权和审议表决权,体现“立法参与”,开展职工代表提案活动,体现“源头参与”,发挥常设机构和民管小组作用,体现“协商参与”,落实行务公开、开展职工代表巡视活动,体现“监督参与”,逐步形成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职代会工作机制和民主监督平台。

  与此同时,市金融工会积极贯彻落实市金融党委《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指导基层工会会同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科学设置民主评议内容,不断健全和完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工作制度,逐步规范金融企业职代会民主评议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

  根据市金融工作党委的要求,市金融工会在规范市属金融企业劳务用工制度上发挥积极作用。在开展劳务用工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市金融工会制定了《关于加强上海金融系统特殊劳动关系从业人员工会组织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加强对特殊劳动关系从业人员(劳务工)的管理和关心,建立“互相尊重、平等合作、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和谐劳动关系,明确提出“银行主体工种不使用劳务工”的建议;同时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联合召开市属金融企业劳资人事和工会干部座谈会,要求梳理和规范企业用工制度。上海市各金融机构普遍开展用工制度清理。目前,市属金融机构主体岗位已基本取消使用劳务工,中央在沪金融机构已逐年加大劳务工转为合同工的力度。根据金融党委的工作部署,市金融工会与党委干部人事处建立了协商机制,共同研究和处理企业重大劳动关系问题。通过协商机制,金融工会加强了与企业的协调沟通,帮助企业慎重、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有序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促进企业和职工双赢

  推进金融系统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要求,也是企业民主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市金融党委和市金融服务办的统一部署,市金融工会制定了《推进上海金融系统集体合同制度的指导意见》,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女职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等15项内容。金融工会在指导东方证券公司遵循“签订集体合同规范化、协商双方代表选举民主化、集体合同起草规范化、协商会议召开程式化”原则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试点后,对市属金融机构加强分类指导,目前已有56%的单位签订了集体合同,同时,对已签订集体合同企业进行履约督查工作。金融工会在推进金融系统集体合同工作中,注重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实现企业职工双赢的重要途径,而不是强调职工单方面的利益保障,使广大职工了解集体合同对于企业发展、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上海市金融工会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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