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闵行区委办以(2010)24号文转发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闵行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由闵行区总工会牵头,区人保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区税务分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建交委,和区社保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闵行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闵行区总工会负责组织牵头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制定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考核标准,引进社会第三方的考核测评机制,更好的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闵行区总工会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为抓手,促进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提升职工的保障水平,提高为职工说话办事能力。工会职工保障工作以此为契机,在加强就业援助服务,大学生岗位见习和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建设,加大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等方面上了新的台阶。
一、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机制建设,配合政府做好就业援助服务工作
1、以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做好就业援助工作
闵行区总工会把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安置作为工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就业援助服务的工作机制,落实人员,完善制度,在每年进行的困难企业、困难职工调查中,特别关注就业困难人员的安置情况。
根据闵行区困难职工就业实际状况,区总工会将就业援助服务的重心放在镇、社区(街道)总工会。各基层工会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建立就业援助联动机制,深入企业和社区,将就业困难人员调查清楚,特别是零就业困难家庭。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就业需求安排当地企业和政府购买岗位,充分发挥综合帮扶的社会效果。七宝镇总工会和社会服务中心去年连续举办三次就业招聘会,已全部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根据统计到2010年底,我区各级工会共开展职工培训2048人,职工介绍成功1078人。
2、积极做好应届大学生的见习岗位的安置工作
为了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困难,从2008开始闵行区总工会开展应届大学生见习岗位和困难职工子女大学毕业的推荐和安置工作。各镇、街道总工会相应建立见习岗位领导小组,要求工会主要领导亲自抓。为每一位见习大学生指派带教老师,组织劳动模范到街镇见习点担任辅导员与见习大学生结对。组织定期举办见习大学生学习交流活动;结合纪念建国60周年,组织见习大学生风采展示活动。2010年闵行区总工会向区财政申请60万元,用于大学生的生活补贴。除财政补贴外,由总工会每人每月补贴400元。
为了做好应届大学生见习岗位的安置工作,2010年在一个见习基地,十三个见习基地点的基础上,区总工会决定扩大镇、街道(社区)及委办局工会见习岗位。153名应届大学生全部安排镇、街道(社区)及委局办工会见习岗位。区人大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俞莉红同志,十分关心见习大学生的成长,亲自到见习岗位看望大家,勉励大学生努力工作。通过区总工会和区市容绿化管理局协商,帮助二十七名见习大学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共有131名大学生成功走上就业岗位,就业率达到86%。
二、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的帮扶力度
1、关心职工生活,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
关心职工生活千方百计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一直是工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多年来不断的探索帮扶工作机制建设。去年上海发生“11.15”重大火灾事故,我们重新修订职工发生重大灾害报告制度和帮扶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发挥工会困难帮扶作用。
工会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分自查表评估标准有46项内容,其中涉及到职工保障方面的内容就有28项。特别在建立职工帮扶体系的标准中,着重强调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职工帮扶体系和运转记录,建议健全和完善闵行区工会系统三级帮扶体系,改变了以往职工困难补助向上等、靠、要的状况,积极发挥基层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的作用,不断增强工会自身的帮扶力度。2010年全区各级工会帮扶困难职工11068人次,帮扶款物241.72万元。帮扶外来农民工5445人次,帮扶款物166.66万元。
2、突破发展瓶颈,不断扩大工会互助保障的覆盖面
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被广大职工称为“第二医保”。2010年区总工会要求有经济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综合保障计划,提高互助保障的帮扶力度。我区基层十二个工会互助保障服务点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为企事业单位参保提供方便。去年共有参保职工26.82万人,参保资金1528.18万元,参保人数比2009年增长8.45%。
部分非公企业一直是工会住院医疗补充互助保障计划发展的重点,很大部分的外来农民工也是扩大互助保障覆盖面的难点,在区总工会推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中逐步得到化解。创建和谐企业的过程,也是宣传工会工作的过程。这使参加创建的企业认识到做好职工保障工作重要性,主动地组织职工参加工会互助保障计划。2010年底,在职职工参加工会互助保障计划有24万人次,比2009年增加3.5万人次,其中50%是创建单位第一次参加的。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是完成“十二五”计划的重要前提,也是工会应尽的工作职责。我们决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认真做好工会职工保障工作,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任务,切实为广大职工做好事,办实事,为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做出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