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内公积金覆盖情况分析
普陀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多、企业效益差,夫妻老婆店多、用工不规范,外来劳动者多、生存压力大。据初步了解,我区缴纳公积金的人数与缴纳社会保险(俗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人数相比还有一定差异,这部分在职职工还没用享受到住房方面的利益。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有多方面的:一是企业业主的意识薄弱,有意无意的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部分单位没有开设公积金帐户,职工的公积金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二是公积金的特殊性质,没有一个刚性监督执行的约束文件,造成了相关部门的监督查处难度,执法力度脆弱,就连劳动监察大队都难以插手。三是连续几年的世界经济危机,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不断提高,确实给企业带来了严峻的经济压力和困难。尤其在三资、私营、民营和个体企业中,占有一半以上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境遇更可想而知了。四是弱势的职工群体在维护自身权益和保住饭碗之间很难选择,而相对较低的工资再要拿出一部分交纳公积金也削弱了交金的积极性。五是宣传力度不够,由于前几年各种原因,一些部门对公积金政策不了解,在执行公积金制度中产生的误区,导致一批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很多职工甚至不知道这份权益。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
1、动员部署。自2010年市总关于公积金扩覆行动会议后,我区总工会领导责成保障部及时召开工会保障干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先从提高工会干部公积金意识着手,要求各级工会把公积金扩覆行动纳入工会保障工作,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助政府推进保障房建设高度,把公积金扩覆行动工作做实做好,争取工作有所突破,积累经验。
2、用好机制。在街道、镇、大口工会,以及工业园区三方协商会议上纳入工作议题。
3、用好平台。一是通过区总工会的职业介绍场所平台给予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要求参展招聘单位依法履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对求职者及时宣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政策,保证了求职者在就业初期就能了解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树立解缴公积金的意识。二是借助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平台,接受职工在公积金方面的利益诉求,积极参与、调解区内企业在违反公积金缴交政策、处理具有代表性的职工信访或投诉案件,增强工会在职工维权过程中的力度,帮助职工协调解决企业在位职工解缴社会保险、公积金等问题,以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源头参与
利用年初召开区“两会”期间,利用区政协工会界别的力量向政协提交议案。今年我们在议案分中析了我区企事业公积金制度执行现状,建议政府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角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防止企业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呼吁把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合同条款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中去。建议政府提供一定的平台,同享相关用工信息资源,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性、严肃性、强制性,防止一些用工单位不为劳务派遣员工缴存公积金。建议在执法力度上,要多部门联手,相互借力,以切实手段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国务院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条例》得到真正贯彻落实。该项提案也转到市政协和市公积金管理处,提案建议引起领导机关和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三)联手联动
一是和公积金管理部联手,定期碰头,互通信息,分析工作情况。通过区总工会、公积金管理中心普陀区管理部、建行普陀支行三方协手,策划工作对策。把街镇的工业园区作为公积金政策宣传重点,以提高职工和企业公积金政策的知晓率,扩大企业的缴交率。二是借势借力,适时参与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检查,借助劳动部门在劳动、用工监察时督促规范企业为职工解缴公积金,千方百计地寻求企业解缴公积金上的突破。
三、几点体会
(一)媒体宣传监督要到位。公积金的解缴工作必须要加强社会的宣传力度,坚持舆论监督。政府部门应制定更具有操作性、约束性的相关文件和制度。
(二)政策法规落实要到位。作为公积金收缴单位,应更主动推动政府制定出更具刚性、更有约束力的公积金政策执行细则出台,同时要更灵活更多样地做好对企业和职工的宣传工作和服务工作。在现行政策和条件下,积极探索和争取政府劳动等执法部门的支持,参与其督促检查。要充分与相关部门的紧密联手,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推动公积金扩覆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职工保障要到位。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维护者——工会,应将督促企业为职工按时解缴公积金的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工会的保障、建设宣教、民管法律等部门应联手推动公积金的扩覆行动。把企业能否认真执行公积金政策作为评先评优、评模等工作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制。与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三方协商等结合起来,真正从制度上、源头上维护起职工合法权益,公积金扩覆行动事半功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