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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工会: 关注民生民情 解决实际困难 切实推进工会保障工作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于1950年,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围绕上海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要求,聚焦市郊城镇化建设目标,市供销合作总社正加快构建以服务“三农”的现代流通业和服务循环经济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为主的现代商品经营服务新体系。

  上世纪九十年代,为了应对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机制转换的需要,按照“剥、放、清、托、稳”的要求,市供销合作总社对下属困难企业进行了撤并,并组建“上海市供销综合商社集中管理留守中心”负责停止经营企业的清算,以及在岗、离岗、协保、离退休等人员的管理和生活托底。此外,下属果品公司由于长期经营利润率低,职工收入低,困难职工也相对较多。两家企业合计困难职工350名。

  一、帮困工作情况

  1、加强调查排摸,完善帮扶档案。对本单位困难职工基本状况集中进行排摸调查、分析归类,全面了解和掌握困难职工的数量、类型、程度、分布以及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及时更新调整困难职工档案。目前已经对350名困难职工建立了档案。

  2、突出帮困重点,提高帮困力度。为了进一步扩大帮困救助覆盖面,不断提高帮困救助的水平,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2011年对2008年修订的《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职工救灾济难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做了进一步的修订,明确六类对象为重点帮困对象,特别是对患大病、重病而因病致贫的困难职工;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对非本人原因离岗,子女读书负担重而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对一老养一老等生活困难的退休劳动模范;对遭受意外特大灾难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对突患大病的在编职工等给予重点关心和帮困。同时将医疗帮困的门槛放低,帮困金额的上限上调;低保帮困金和助学帮困金也相应作了提高,新增加了特殊帮困,对突患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中指定的十二类大病的在编职工,按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理赔金额的30%予以补助。真正做到把有限的财力、物力向最需要帮助的特困职工倾斜。

  3、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工作计划。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以下简称“市社党委”)切实加强帮困送温暖工作的领导,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全力支持帮困资金的落实,2007年追加80万元充实帮困基金,目前运作的帮困基金在230万元。市供销合作总社工会(以下简称“市社工会”)精心组织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帮困送温暖工作计划,做到有制度保障、有具体目标,有人员落实,有资金支撑,努力做到与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全会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相结合,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相结合,把帮困送温暖工作落到实处。

  4、注重走访慰问,确保“一个不漏”。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市社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带头走访慰问一线职工和困难职工家庭,给予必要的资金、物资帮助。市社党政班子五位领导同志率领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对部分困难职工进行了走访慰问,送上了党的温暖和企业的关怀,使被慰问的困难职工深受感动。同时,市社党委还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要继续开展好与困难职工结对帮困活动,做到一个基层支部与一个困难职工结对。

  5、开展调查研究,实施政策帮扶。各级党政工组织还积极为困难职工落实“政策帮困”,实现政府政策与困难职工的对接。一是落实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春节慰问金的发放工作,以及市退休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发放工作。二是帮助符合条件的各类困难职工家庭,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落实医疗减负和救助政策、落实教育救助政策、落实离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等。三是借助于社会职介部门和本单位的职介力量,疏通就业渠道,扩大离岗人员的就业空间,尽力帮助生活困难的离岗职工及家属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帮助困难职工摆脱困境。

  6、健全帮困网络,提高工作合力。近年来,市社进一步健全了基层、公司、市社三级帮困的组织网络,使帮困工作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11年市社各级工会组织帮助困难职工、困难劳模1840人次,其中:市社层面帮困266人次。帮困总金额77.706万元。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市社各级工会组织帮助困难职工、困难劳模866人次,帮困金额44.67万元。

  7、组织动员职工,开展爱心募捐。每年1月5日是供销社“一日捐”献爱心活动日,此项活动已坚持连续开展了15年,形成了长效机制,市社直属系统在岗职工捐出了一日工资,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各级帮困,不断充实帮困基金,为开展各类帮扶工作提供物质基础。

  8、认真开展“四项保障计划”的续保和给付工作。在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下,市社系统各级工会继续组织职工(包括在编离岗职工和退休职工)参加市总工会的“职工住院保障计划”、“职工重病保障计划”、“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覆盖率达到100%。2011年有151名在职职工获得互助保障金19.95万元,1869名退休职工获得互助保障金26.23万元。

  二、工作体会

  1、上级支持、领导重视是关键。市总和经信工会不管是资金还是政策,都给予了我们很大的支持和指导。市社党政领导多次强调要关心好困难职工,资金不够,可以提出来,保证优先满足。特别是对那些为企业改革调整做出牺牲的困难职工,要格外照顾好。

  2、形成制度,健全网络是保证。我们以《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职工救灾济难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为基本制度,形成了申请、审核、上报、审批的管理流程,使帮困工作形成程序化,建立长效机制。同时依托三级网络体系,努力达到“主动帮、全覆盖、不遗漏、求实效”的工作要求。

  3、关心职工疾苦,工会要当好困难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为困难职工说话办实事,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进送温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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