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作了专章的规定,这对加强本市乡镇、街道社区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社区平安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北新泾社区自2005年开始,就高度重视推进小区职代会制度,并努力使这一制度不断发挥协调中小企业劳资矛盾,促进社区治理,推动社会和谐的有效作用。我们的做法是:
一、进一步提高区域性职代会对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发展社区和谐劳动关系的思想认识
北新泾社区位于长宁区西北部,占地面积2.2平方公里,下设13个居委会,现有非公企业300余家,企业职工3000余人。上世纪80年代,北新泾社区曾是人口导入区,安置区内因道路拓宽、旧区改造过程中的动迁居民。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区规划改造的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非公企业纷纷入驻北新泾社区。但受地域条件限制,到北新泾社区投资创业的非公企业呈现出三方面特点:一是规模以上的非公企业较少,基本上是10人左右的、处于原始积累期的商业和服务型小企业,九成以上都采用了家长制的管理方式,常常会与职工产生摩擦,引发劳资矛盾。二是职工多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其文化素质较低,维权意识淡薄,权益受到伤害后要么忍气吞声,要么采用极端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三是由于辖区内商务楼宇、科技园、创意园建设较晚,前期入驻的非公企业基本上都落户于各居民小区,其总量占企业总数的七八成,因此,一旦发生劳资矛盾或纠纷,小区的平安建设将受到很大的影响。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社区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同样也面临着两大困难:一方面,党建工作进企业难,相当一部分非公企业由于党员人数少甚至空白,不具备独立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工作的条件;另一方面,在一些已建党组织的企业,由于干部的能力素质和经费、活动场地等原因,党组织的作用发挥较为困难,党建工作的有效性难以真正体现。
新时期,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要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推动者、劳资矛盾的协调者、职工权益的维护者、和谐劳动关系的促进者,就必须要通过制度的抓手切实发挥作用。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党组织和职工群众进行双向沟通,密切血肉关系的重要途径。通过这一制度,协调企业和职工利益矛盾,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调动业主和职工双方积极性,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进而达到优化社区环境,提高社区管理和平安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目前由于入驻企业管理方式原始,职工维权意识和方式需要引导,企业工会组织基础又较薄弱,在企业内建立职代会还需一定时日逐步推进,而在企业之外、小区之内建立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组织业主和职工共同参与社区和企业管理,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有助于通过党组织和工会的有效联动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经济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有助于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稳定的共性问题,进而推动社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正是基于上述的考虑,我们从2005年开始,便开始探索推进以小区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实践。2008年,我们又制定了《北新泾社区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将推进小区职代会作为社区协调劳动关系的重中之重工作。去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条例》,明确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形成推进合力,不断发挥小区职代会制度作用。
二、以勇于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推进小区职代会,不断实现社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北新泾社区现有13个居民小区,每个小区都相应成立了居民区党组织和联合工会组织,并配有专门的党群工作者,这为党组织和工会共同推进区域性职代会,提供了坚实的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撑。
1、试点先行,努力实现小区职代会的全面建制。在推进小区职代会工作之初,我们选择了非公小企业较为集中,党建、工建基础较为扎实的新泾五村作为试点。推进伊始,小区党群工作者便遇到了来自于企业主的抵触与职工的不理解。业主认为,我们是小本经营,效益差,能维持经营就不错了,还要让职工进行民主管理,这是在自找麻烦,所以抵触情绪较大。对职工而言,虽然也渴望与企业主平等对话,讨论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但由于担心当上职工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怕得罪老板被“炒鱿鱼”,因此,顾虑重重,不想多事。为此,党群工作者一方面收集其他非公企业在实践民主管理方面的成功案例,用生动的事实让企业主和职工群众感知民主管理在促进企业和职工双向发展上的作用;另一方面,又抓住这些企业劳动争议中的共性问题,阐明如果无视这些问题的存在将给企业和职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又加大宣传通过职代会民主参与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的好处,从而打消了业主和职工两方面的顾虑和担忧;再一方面,党群工作者们还改变了原来纯粹单一的说教方式,在服务企业和职工上下功夫,充分运用社区资源,因地制宜地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各种服务,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拉近与业主与职工的距离。在这样的努力下,2005年9月,新泾五村小区职代会顺利召开。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根据每个小区入驻企业数量的多少,相继建立了5个小区职代会和3个小区联合职代会,覆盖了社区内90%以上的企业,实现了小区职代会的全面建制。
2、着力发挥小区职代会在解决劳动关系共性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实现全面建制的基础上,近年来,我们着力在小区职代会作用发挥上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我们认为,小区职代会的生命力在于它能够解决覆盖企业劳动关系的共性问题。为此,我们按照《条例》和《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入驻企业劳动关系实际,梳理了三大类十项具体事宜作为小区职代会着力破解的共性问题:一是企业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用工问题。由于入驻企业的特点,一些企业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劳动报酬、超时加班、劳动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为职工交金等问题。二是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问题。一些企业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不签订集体合同、不按照规定执行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或是不履行曾经向职工承诺的事项。三是企业劳动规章制度问题。一些企业缺乏规范的劳动规章制度,或根本没有规章制度,并同时存在着随意处罚职工等现象。上述三类十项共性问题,是入驻社区企业劳动争议频发的主要诱因,将这些问题提交到小区职代会进行讨论审议,并通过规范的程序成为对企业和职工都具有共性约束力的决定,将有助于减少劳资矛盾的发生,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为此,我们通过工会与企业业主协商、职工代表的提案、职代会的审议或审议通过、职代会的巡视检查等四大环节,梳理问题、形成共识、有效推进,从而较好地融洽了入驻企业的劳资关系,促进了社区的平安建设。
3、注重资源联动、制度整合,努力实现构建社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格局。在推进小区职代会的过程中,我们十分注重资源共享,制度联动。在《北新泾社区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中,我们明确,推进小区职代会,社区党工委负有协调各方、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的劳动关系三方负有指导监督企业和职工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作用;小区工会负有规范运作小区职代会,着力发挥职代会在解决劳动关系共性问题上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注重将小区职代会与小区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使集体合同的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与此同时,我们还注重将小区职代会与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相结合,将形成的职代会决定决议作为调处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近年来,经社区三级司法网络调解的较有影响的劳动争议达25起,为外来务工人员讨还欠薪4万多元,并受理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200余人次。
三、加大贯彻《条例》力度,进一步推动区域性职代会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服务
实践使我们感受到,小区职代会作为社区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平台,首先为社区党建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抓手。通过小区职代会制度的推进,改变了以前小区党群组织在与小区非公企业沟通交流中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三难”现象,现在,小区大部分非公企业业主笑脸相迎党群工作者,真诚地与党群工作者掏心声、话衷肠,从而为党建进企业、服务进企业、群众工作进企业开辟了绿色通道。其次,小区职代会制度建设有效地协调了小区的劳动关系。通过小区职代会的沟通交流,使绝大多数企业和职工懂得了通过民主的方式解决劳资矛盾和劳资纠纷的作用,这对进一步营造社区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北新泾街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的意义。再次,小区职代会制度架起了企业业主与职工、企业与社区沟通的桥梁和平台,提高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通过小区职代会的实践,唤起了一部分企业业主主动关心社区的责任意识,主动解囊相助社区内的贫困学生和困难家庭等,同时,也使小区的有关组织和部门及时地了解和掌握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的实际需求和存在的困难,从而为更好地解决企业的需求和困难,帮助企业更好地健康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助。
北新泾街道的小区职代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深深地知道,我们的工作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有许多方面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深化。《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将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我们将抓住贯彻《条例》的有利契机,结合社区“十二五”期间建设人文家园、平安家园等“六个家园”的建设目标,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加大《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并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区域性职代会的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区域性职代会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不断破解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提高社区管理和治理水平,推动社区既充满活力又健康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