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是上海市的中心城区,也是面积最小的一个区,区域面积仅7.6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4.36万,有5个街道办事处。静安经济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区域内集聚了众多的地区总部型企业及国内外知名公司企业。“楼宇经济”是静安的特色,2011年全区上缴税收超过亿元的楼宇达到19幢。
多年来,我区始终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从全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稳步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公开,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领导人员收入公开是厂务公开工作的难点,也是厂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自2001年以来,我们紧紧抓住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公开这个关键,扎实推进全区的厂务公开工作。经过数年的努力,目前全区166家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全部实现了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公开率达100%。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这项工作。
1、建立规范的薪酬管理制度,为收入公开打下扎实基础。2001年,我区针对个别国有企业自行确定领导人员收入的情况,制定了《关于在静安区国有企业实施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指导性意见》,初步明确了区属国企领导人员收入的构成、标准及考核、兑现方法,结束了国企领导人员收入的无序状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2007年我们又将其修订为《国企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把领导人员的收入与经营业绩、职工收入、市场价格等挂钩,进一步完善了国企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实现了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分配规范化、制度化,为全区推进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坚持开展“五位一体”考核,为收入公开提供保障。为了保证薪酬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我们建立了由区国资委牵头,纪委、组织部、审计、工会参加的“五位一体”考核制度。每年年初,由上述5个单位会同企业的主管部门对区属国企上一年度的经营效果、基础管理、廉政建设,以及一线职工收入增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据此确定企业领导人员的年薪。“五位一体”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国企领导人员的收入,使收入公开工作能够比较顺利地推进。
3、坚持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积极稳妥推进收入公开。我们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采取了“先造势后建制,先原则后细化,先方案公开后兑现公开”的循序渐进工作方法,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教育阶段。我们通过组织党政干部培训,召开厂务公开工作会议,深入职工座谈等途径,积极向国企干部职工宣传实行领导人员收入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他们对开展这项工作的认识,为实施收入公开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探索试点阶段。2002年,我区明确将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列为厂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并在2003年选择了部分国企进行试点,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为了让国企的干部职工有一个接受的过程,我们要求试点企业先实行领导人员收入方案公开,条件成熟后再实行实际收入兑现情况公开,使这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全面推进阶段。试点成功后,我们加大了工作推进力度。2005年,我们提出了国企领导人员收入方案公开率达到80%以上,收入兑现公开率达到50%的目标;2006年,我们又提出方案公开全覆盖和兑现公开80%以上的目标;2007年以后,我们要求在收入兑现公开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放在改进效果和提高质量上,并继续扩大工作覆盖面,直至实现100%收入兑现公开。
通过工作实践中,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有效推动了厂务公开各项工作。厂务公开工作中最难的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取得了突破,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二是进一步融洽了国有企业的干群关系,企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三是推进了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四是推动了国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
二、探索楼宇职代会制度建设,推进非公企业民主管理
静安区非公经济发展速度很快,非公企业数量增长也很快,推进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加强非公企业民主管理成为我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从2002年开始,我们积极探索符合区情实际的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形式,创造了楼宇职代会新模式,使我区非公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1、用创新的思路推进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静安经济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大量的小微型非公企业散布在商务楼宇中。这些企业规模小,员工流动性大,基础管理相对薄弱,很难独立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让非公企业成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盲点,我们积极探索符合静安区企业实际的职代会新模式。2002年,我们将石门二路街道永平小区中的微型非公企业组织起来,召开了全市第一个小区职工代表大会。当时虽然不太规范,效果也有限,但对小微型非公企业建立区域性职代会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证明,将小微型非公企业组织起来,建立区域性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一个有效措施。2003年起,我们积极在全区的商务楼宇中推广区域性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并创造了多种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2007年,我们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对楼宇职代会及其他区域性民主管理形式进行了规范化改造,在曹家渡街道的律德大厦探索建立了规范化的楼宇职代会制度,形成了职权履行规范、代表产生民主、制度逐步完善、效果逐步显现的“律德模式”楼宇职代会,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受到了基层积极的响应。
2、建立专门队伍全面推进楼宇职代会制度建设。在非公企业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必须有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03年在区总工会面向社会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基础上,区委、区政府统筹建立了一支专门从事全区非公企业党群等工作的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这支队伍活跃在各幢商务楼宇中,有效地将党的工作、群众工作,以及民主管理工作和其他政府管理工作渗透到非公企业。其中,推进楼宇职代会制度建设就是他们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在这支队伍已经拥有近百人,他们为楼宇职代会制度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到2011年年底,我区已有105幢商务楼宇、67个小区、8个都市产业园区和10个行业建立了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覆盖了全区5049家非公企业,覆盖非公企业职工8.62万名。
3、努力发挥楼宇职代会的实际效果。我们在楼宇职代会的推广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取得实际效果。我们将推进楼宇职代会制度建设与推进楼宇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将审议通过楼宇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等文件作为楼宇职代会的基本内容,并创造了“1+3”集体合同模式(1个集体合同加工资专项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和农民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3个附件);为了解决楼宇内企业众多,难以形成统一工资标准的问题,我们指导企业按不同类别分类,确定不同类别的工资标准;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我们将工会与企联协商形成的,以“企业努力做到不裁员、不减薪、不降低福利,工会动员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为主要内容的“共同约定”,通过楼宇职代会补充到楼宇集体合同的条款中,有效地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