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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 :深化院务公开民主管理 推进卫生改革与和谐发展

  开展院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体现职工主人翁地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的现实需求。多年来,市卫生系统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将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推进卫生改革和发展相结合,将满足职工意愿与保持卫生和谐稳定相融合,强化院务公开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增强公开工作实效,有序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卫生事业的和谐发展。

  一、健全组织体系,构建全行业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早在2000年,市卫生局就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有关处室责任人组成的上海市卫生系统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区县卫生局、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还建立完善了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这种“党委领导、行政主体、纪委监督、工会推进、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全系统得到了长期的坚持,并不以领导人员的调整而有所改变。

  截至目前,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已经覆盖了全市卫生系统,涉及卫生部、市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中国福利会下属单位,以及复旦、交通、同济、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56家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全市17个区县的一、二级医院、部分企业职工医院、民营医院。全市卫生系统院务公开建制率为99.8%,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健全完善,工会推进成效明显,院务公开自评平均93分;职代表满意率93%。职代会建制率98%,职代会质量评估满意率96%。从2004年起,上海市卫生局已连续5次获得了“上海市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完善制度保障,确保基层民主管理的规范实施

  市卫生系统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卫生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等有关规范性文件12个,从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组织体系等方面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尤其是针对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反复强调四个关键点:一是明确主体,强调卫生事业单位行政是院务公开的实施主体,行政领导人自觉、主动地把院务公开作为一种责任;二是规范组织,健全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三是聚焦重点,院务公开内容突出职工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医院在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四是拓展形式,在切实发挥职代会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创新其它公开形式。

  从2005年起,市卫生局将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年度督查内容。2010年,市卫生局又将其纳入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内容。由此,院务公开已纳入医院等级评审体系,成为医院管理运行中不可或缺的要件之一,使这项工作成为单位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民主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重要形式。

  三、提升工作实效,探索新形势下院务公开的应对之策

  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调研,关注公开难点和敏感问题的推进,并取得一定突破。尤其在近年的卫生事业单位改革中,我们及时收集不同信息,加强源头参与,规范民主程序,稳步推进卫生人事制度改革。

  1、推进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规范化。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新时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需要。市卫生局党政工多次转发和印发了有关民主评议领导人员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反复培训和现场指导的形式,及时统一思想,认真组织落实,着重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对象、结果的公开等内容,有效确保了基层规范实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

  据2012年的调研数据显示,99.5%的卫生事业单位开展了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党组织领导参加评议率已达93%,职代会评议领导干部的平均信任率达到93%。此外,积极探索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有机地纳入到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中,大多数单位已将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到领导干部考核中,占到领导干部考核分值的25%。

  2、推进领导干部收入公开程序化。领导干部收入公开是院务公开的敏感话题,为切实推进这项工作,我们重点把握好三个关键点:一是坚持公开“六有”原则。在整体推进中,根据“有人管、有方案、有程序、有挂钩、有考核、有监督”的原则,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稳妥推进卫生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收入公开。二是分配方案程序到位。在具体操作上,把领导干部收入分配方案作为公开重点,明确要求领导干部收入分配的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目前,98%的卫生事业单位都已按规范程序公开了领导干部收入分配方案。三是公开深度量力而行。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各单位民主管理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公开领导干部收入的实际数,并通过职代会向职工报告。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卫生系统约20%的单位领导干部收入公开到实际数值。此外,我们还要求将领导干部收入公开与干部收入的监督审计、定期上报相结合,接受职工群众和有关部门的共同监督。

  3、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有序化。2010年以来,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陆续开展岗位设置和绩效工资改革。改革是卫生事业得以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一手抓好顶层设计,一手抓好周密部署。

  顶层设计,重在源头参与。不论是有关改革指导性文件的出台,还是改革小组人员的组成,不论是改革方案的宣传培训,还是改革进程的阶段性调研,市卫生局充分发挥市医务工会的作用,形成了有关处室及时沟通,医务工会主动配合的良性机制。各基层单位党政也高度重视改革事项的民主参与,人事部门加强与工会的沟通协调,就方案制定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工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共同确保了改革措施的有序推进。

  周密部署,重在程序规范。我们要求基层单位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坚持重大改革事项职代会预报制,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坚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职代会审议通过,明确卫生事业单位内部自行制定的岗位聘用管理方案、收益分配原则和办法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确保职工的“共决权”。例如,在岗位设置改革中,多数单位就岗位设置方案广泛征求职工意见,通过多层面的座谈会,与职工交底,充分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及职代表的意见,上下沟通,形成共识。我们要求基层通过公告栏、局域网、民主管理恳谈会等形式,将岗位设置的全过程,及时向职工通报,将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聘任的条件、聘任结果通过单位公告栏、局域网等形式及时向职工公开。通过坚持民主程序,保障了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没有发生群访以及影响稳定的事件。

  上海市卫生系统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一些难点问题亟待解决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市十次党代会要求,开展行业探索与实践、加强工作监督考核,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升行业民主管理水平,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的和谐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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