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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桥捷派克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现代企业制度下构建民主管理新模式

  上海高桥捷派克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石油化工装置检维修、工程施工承包、设备制造和科研开发等业务于一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曾荣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浦东新区高新技术服务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公司原隶属于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公司,2002年因国企实施主辅分离而改制,2003年由高桥石化公司所属的五家工程检维修公司重组成立了捷派克公司,2007年改制为民营企业并属地化。目前公司拥有五个分公司,员工1850人。

  从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企业性质的变化赋予我们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新的内涵和发展。主要表现为“适时的创新”、“有效的改进”和“必须的传承”。

  一、顺应企业发展实际,创新构建民主管理新体系

  面对新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体系建设必须有所创新和突破。为此我们在企业构架顶层设计方面凸显尊重职工意愿、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标准的“三大原则”。

  1、尊重职工意愿,从源头上奠定企业民主管理的基础。公司的改制虽是大势所趋,但非人心所向。当改制方案在职代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时,仅以67.7%的赞成票获得通过,职工对公司的后续发展心存顾虑。公司改制时注册资本1.48亿元,全部由1341名参加改制职工以和母体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所获得的工龄补助补偿金出资入股。公司经营者不持大股,个人所持有股权均不超过百分之一,更多体现了一种责任。为顺利推进公司改制,从方案制订、法人治理构架形成和经营者产生等都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经过反复酝酿,1341名改制职工通过公推直选产生140名出资人代表,再由出资人代表大会经两轮无记名投票,选出49位名义股东;全体出资人通过自己选定的出资人代表与名义股东建立一一对应关系,并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将各自的出资股权委托给名义股东;49位名义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由职代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履行监督之责。整个过程充分尊重职工和出资人的意愿,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和出资人的权益,奠定了企业民主管理的基础。

  2、加强组织领导,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提供保障。改制后,企业的性质变了,员工也同时具有“出资人”和“职工”的双重身份。公司党政领导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始终把民主管理作为和谐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发展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逐步形成了具有公司特色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建立和不断完善了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负责,职能部门分工落实,工会督促检查,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中,党委和工会委员、兼职党群干部分别有10人和9人;5名监事全部由兼职党群干部担任,职工监事担任了监事会主席。从组织上保证企业民主管理落实的同时,公司还建立了满意度测评机制,以职工是否满意来检验民主管理工作的成效。2011年和2012年职工满意度分别为87.15%和88.4%。

  3、规范工作标准,从制度上夯实企业民主管理的基础。公司在法人治理运作中,将《公司法》、《工会法》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关规定,作为依法经营和制订企业规章的刚性依据,营造良好的厂务公开环境和氛围。公司在改制成立之初就制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经营管理权限表》等,进一步细化各自的职能,明确规范标准。我们注重规范各类工作的民主程序,不管是公司的生产经营任务,还是重要的改革发展措施,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决策出台,都坚持“三先三后”的民主原则,即:先听取后拟订,前置参与权;先修改后审议,用好维护权;先宣传后实施,强化执行力,从制度上进一步夯实了公司民主管理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拓展内涵,探索实践民主管理新形式

  公司积极探索和实践现代企业制度下厂务公开服务全局工作的内容与形式,努力实现厂务公开与管理制度的有机结合,实现了“三个延伸”:

  1、向现代企业管理的“重点”延伸。公司自觉把厂务公开工作纳入企业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之中,修订完善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和业务处理权限。对内控管理、业务流程、职责划分进行“业务再造”和“管理重塑”,经过认真梳理、反复论证和民主程序,以确保持续改进。如公司年度预算分解后,每一项费用都建立一个工号,由一般管理人员作为归口人进行额度控制,按照权限逐级审批,既提高了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又增强了各项费用支出的透明度,便于监管。

  2、向职工关注的“焦点”延伸。对于职工群众关心、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干部选拔任用、岗位竞聘、收入分配等焦点问题,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管理岗位全部实行公开竞聘、结果公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每年书面述职,并由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分层次进行满意度或胜任度测评,结果和干部的年度考核、兑现、聘任相挂钩。

  3、向经营管理的“难点”延伸。公司推广“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经营管理权限,提交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等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并按厂务公开责任制予以公开。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中建立了内部统一的资源市场,实行决策、管理、操作三层分离的方法,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涉及职工年金受托人工作中,选择了保监委公布的全国五家实力最强的保险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分别通过董事会、职代会的审议,最终确定了中标人,确保了职工的利益,得到职工的高度评价。

  三、立足传承创新融合,深化民主管理载体建设

  在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要求下,公司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强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职代会的职能,主动融合发展以体现民主管理的时代特点。

  公司通过股东会这个最高的权力机构,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通过董事会制订实施好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目标任务;通过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高层人员进行监督,各司其职,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和通报;同时,我们更立足职代会这一民主管理的有效载体,进一步保障员工的利益落到实处,重点解决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发展中的三大问题。

  1、解决职工对企业的向心力问题。企业离开了职工的参与和支持,发展就成为不可能的事情。为此,公司建立了定期向经营团队成员、骨干员工及职工代表通报生产经营形势的“通报会制度”,落实知情权,并以此层层鼓劲、传递责任。同时,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专题提案制度,落实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并及时将巡视中的职工意见建议与公司领导座谈沟通、谏言提议,充分发挥了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管理的作用。

  2、解决职工切身利益的维护问题。公司改制以来,不断推进职工权益保障工作,通过11次集体协商并召开14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公司“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合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考核奖惩管理办法”、“补充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细则”、“职工带薪休假实施细则”、“公积金实施办法”、“企业年金方案”等职工关注且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每年度“工资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协议”,明确了当年的职工工资总额、增幅以及支持工会、追加投入帮困互助基金会等资金额度,并每年就履行情况向职代会专题报告,体现了民主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共享权和审议决定权,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3、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沟通问题。建立双向沟通交流制度是依靠职工办企业和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公司将相关工作细化为量化指标列入年度方针目标。每半年分层面召开职工代表、优秀骨干和党员座谈会;每季度与分公司和部门负责人交流一次;每月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与二三级班子交流沟通一次;各级干部每月一次参加班组学习。多方位倾听职工呼声,传递公司经营信息,既拓展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渠道,又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参与民主议事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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