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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总工会:完善楼宇职代会制度 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上世纪90年代开始,静安区楼宇经济快速发展,入驻楼宇的非公企业不断增加。与此同时,非公企业劳动关系复杂,职工利益诉求渠道不畅等问题逐渐显现,迫切要求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引导职工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协调劳资关系,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入驻商务楼宇的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职工少、流动性大、企业工会力量相对较弱,难以建立独立的职代会。因此,该区在努力推进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单独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同时,依托楼宇工会联合会,探索以楼宇为单位的区域性职代会制度建设。

  一、实践历程

  2002年,在石门二路街道的永平小区(现为西斯文小区)建立了全市第一个小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003年又在曹家渡街道的律德大厦进行了初步探索;2004年在石门二路街道的恒安大厦建立了楼宇民主共商会制度。2005年起,在全区的商务楼宇中推广楼宇民主共商会制度。到2006年,全区80%以上的商务楼宇都建立了民主共商会制度。2007年,结合律德大厦职代会换届,对楼宇职代会制度进行了规范化改进,形成了“律德模式”。2008年,在全区推广律德大厦的经验,使区域内的88幢商务楼宇建立了楼宇职代会制度,占全部商务楼宇的76.5%。2009年,该区把工作重点放在巩固完善楼宇职代会制度建设上,强调楼宇职代会的内容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以及楼宇内各企业的经营情况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楼宇职代会的实效性。

  二、主要做法

  1、明确楼宇职代会职权,确保楼宇职代会的实际效果。根据楼宇特点,将其职权调整为:听取本楼宇内企业总体经营状况,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党建、工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本楼宇集体合同及其附件,选举产生楼宇民主管理专门小组,检查监督楼宇内各企业履行职代会决定和通过事项,以及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等。

  2、完善楼宇职代会运作机制,确保楼宇职代会作用的发挥。一是加强楼宇职代会工作制度的建设,先后建立了楼宇职代会制度、职工代表工作制度、职工代表提案工作制度、楼宇职代会召开情况向上级工会报告制度,以及楼宇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和闭会期间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等,形成完整的工作制度体系。二是建立了楼宇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和楼宇民主共商管理委员会,作为楼宇民主管理的日常协调机构,同时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责和相互关系,保证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完善代表产生机制,确保代表的合法性。针对商务楼宇内企业众多,职工流动性大,互相之间缺乏了解的特点,在职工代表产生过程中严格把好“三关”。一是把好代表资格关。明确职工代表主要是与楼宇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与企业建立劳务关系的职工也可以占有一定的比例,并明确楼宇工会负责人和专职党群工作者可以担任职工代表。二是把好代表结构比例关。一线职工的比例要达到60%,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比例不超过30%,企业经营者的比例不超过10%;同时还规定楼宇内每家企业原则上都应产生1名代表,规模较大的企业还可适当增加代表名额。三是把好代表选举公示关。企业各自选举出自己的职工代表,并将职工代表的基本情况在楼宇内公示。

  4、抓好审议通过权的落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在起草《楼宇集体合同》时,增加了3个附件,即《楼宇专项工资协议》、《楼宇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协议》和《楼宇农民工保护协议》,创造了集体合同的“1+3”模式。二是明确规定在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文件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办法进行。三是提出将企业分类,按不同的类别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思路,解决楼宇内企业难以确定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的难题,避免出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成为楼宇内所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四是楼宇工会在会后将表决通过的《楼宇集体合同》及其附件送交楼宇内每个企业,由各企业的经营者分别签字盖章确认,并报送区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5、加强工作指导推进,不断扩大楼宇职代会的建制率。一是抓好工作队伍建设。该区从2003年开始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并逐步发展扩大为一支100多人的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二是抓好工作调研指导。通过深入基层,了解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同时编写《楼宇职代会操作指导手册》,明确操作的程序及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的范本。同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三、成效和体会

  1、楼宇职代会制度的建立,为支持非公企业职工有序参与民主政治提供了一个有效载体,推进了基层民主的发展。通过区域性职代会平台,一些楼宇建立起企务公开月制度,主动公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经营效益情况、拨缴工会经费情况等内容,将企务公开内容从“六公开”拓展到“十公开”。一批规模较大的企业,纷纷建立起独立职代会、劳资恳谈会等民主管理制度。

  2、楼宇职代会制度的建立,为各方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推动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通过职代会制度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整合联动,建立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长效机制,搭建沟通的平台,促进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劳动关系的和谐。通过会前充分协商,全区群体性劳资纠纷和矛盾,职工信访案件始终处于低发态势,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正在形成。

  3、楼宇职代会制度的建立,为各项工作进楼宇挖掘了一条“共同沟”,推进了非公企业党建、工建等工作。工会组织与非公企业的联系逐步密切,影响不断扩大,非公企业职工的参与率不断提高。同时,也形成了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良性互动。近两年来,社区“两新”组织的党支部数、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数均有所增长,楼宇党组织的凝聚力得到了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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