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始终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工作,高度重视职工群众对领导人员的监督作用,将职工代表民主评议领导人员作为对领导人员业绩评价的基本要素,纳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体系之中,成为加强领导人员监督管理,促进领导人员的素质提升的重要举措。主要做法:
1、民主评议对象。包括宝钢独资、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宝钢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总部机关现职直管领导人员。宝钢领导班子及成员按中组部、国资委具体布置实施。
2、民主评议内容。根据领导班子及成员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确定,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职业操守情况;履职能力和工作实绩;勤奋敬业、尽职尽责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情况;依靠职工办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廉洁从业情况等。此外,还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给出评价意见。公司根据当年工作实际,提出民主评议的重点内容,并作年度民主评议工作安排。
3、组织领导。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工作在宝钢党委领导下,由同级职代会民主评议专门委员会(小组)会同所在单位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和纪委共同组织实施。宝钢纪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对各单位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民主评议在本单位职代会上进行,全体职工代表参加评议。在职代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向职工代表预报民主评议领导人员议程安排,确保职工代表参加。
5、民主评议的方式。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召开网络职代会,领导人员网上书面述职,职工代表在网上填写评议表。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则召开职代会由领导本人述职,全体职工代表填写评议表,评议表由上级统一收回,用读卡机统计评议结果。
6、民主评议结果的使用。宝钢人力资源部将民主评议数据纳入领导人员的绩效评价;宝钢工会每年对各子公司的民主评议结果进行系统比对分析,形成专题民主评议结果报告,为宝钢加强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提供了重要依据;各单位民主评议的结果通过职代会或职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及时向职工代表反馈。民主评议在领导人员能力素质360度评价中,占有20%的评价权重,而能力素质测评结果与业绩评价结果一起共同决定领导人员综合评价结果。对不称职度率达到30%以上的,将免去领导职务;对于不称职率相对较高的领导,将重点考察其履职表现,并结合具体原因采取组织约谈进行诫勉,情节严重者将被评价为“改进”并进行相应的降职、降薪调整。每年形成年度《宝钢领导人员民主评议情况分析与建议》的专题报告,报宝钢党委,成为当年宝钢加强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民主评议使来自职工群众的评价成为考量宝钢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是否合格的内容之一,真正发挥了职工代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