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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创设“职代表参与职能科室绩效考核制度” 探索医院民主管理新途径

  作为一家拥有1400多名职工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如何更好地维护本单位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合法权益,已成为该中心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在职工最为关心的医院绩效考核方面,该中心做了大量的尝试与实践,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案例背景

  2007年,中心七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绩效考核与分配管理方案》。为了加强对全院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成立了医院绩效管理分配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其他院级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和人力资源部部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对全院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每月奖金分配。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问题也随之而来,有部分职工代表提出了疑问:作为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的职能科室由谁来考核?他们的分配又由谁来决定?总不能让这些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吧,这样对其他科室的绩效考核也有失公平,这些问题引起了领导班子的充分重视,并提到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上。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建立由党政领导考核、平级干部考核和职工群众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制度。工会负责职工群众对医院党政职能科室进行每季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分配直接挂钩。

  二、主要做法

  中心工会根据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成立了由40名职工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组,制定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党政职能科室绩效考核制度》。制度规定,一是职工代表考核组每季度对中心党政职能科室进行一次考核。各职能科室的绩效考核,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定量考核,即各科室的工作量指标,分值为50分,由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统计考核。第二部分为定性考核,即各科室的满意度指标,分值也为50分,分别由党政领导、平级领导和职工代表考核组进行考核。其中党政领导考核分值为25,职工代表考核分值为15,平级领导考核分值为10。二是职工代表考核组对各党政职能科室的绩效考核,以定性指标满意度测评为考核内容,考核满分为100分,绩效考核组根据得分制定相应的分配比例。三是职工代表考核组以集中考核为主,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对各职能科室上一季度的工作进行考核。工会召集职工代表考核组,向职工代表考核组成员通报各党政职能科室的主要工作,(以工会和院办督办的行政工作完成率为依据)然后由职工代表考核组成员根据各职能科室季度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测评。

  三、实施效果

  职工代表直接参与医院党政职能科室绩效考核工作,改变了传统的考核方式,引入了竞争机制,促使每一位干部有了一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工会在对医院党政职能科室绩效考核调查问卷中,94.74%被访者认为,中心管理人员基本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92.11%的被访者认为,中心管理人员有较好的服务意识。有97.37%被访者认为,绩效考核对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和自律意识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在健全了对党政职能科室的考核的同时,也深化了干部绩效考核奖惩机制。中心把干部绩效考核与干部的内部分配和干部奖励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了由上级领导、平级干部和职工代表多层次、全覆盖的绩效管理考核方法,基本形成了了较为民主和公开的干部考核奖惩机制。

  中心对于绩效考核的创新机制体现了民主管理的新思维,推动了职工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扩大了职工参与医院重大事务管理的职能和范畴,为职工参与中心民主管理又增添一个新的有效平台。

  实践证明,职代表参与职工科室绩效考核是值得职工信赖的民主管理形式,是职工参与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理想平台,随着该项制度的不断地总结和完善,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单位民主管理,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和医院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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