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
宝钢是中央企业首家建立董事会的试点单位,也是首个规范董事会试点职工董事的单位。在国务院国资委的领导下,在国资委群工局的指导下,在宝钢集团公司党政的高度重视下,职工董事工作的定位和履职在探索中逐步形成了既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律,又具有时代特征、企业特色的做法。职工董事在明确双重角色定位、坚持五个注重的前提下认真履职,比较全面地贯彻落实了责任明确、有效制衡、协同运转的目标要求和深化企业民主管理的工作要求,使职工董事的价值和作用得到了有效的体现和发挥。
一、明确工作定位和“特别职责”
第一,把握好双重角色的定位,处理好“两个维护”的关系。职工董事也是企业董事会的一员,所以必须对出资人和企业负责。与此同时,职工董事又是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必须对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负责。职工董事既不能把自己仅仅看作是出资人、企业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也不能片面地认为自己只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职工董事工作定位与其他董事的差异在于在董事会上既要维护好出资人和企业的利益,又要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两个维护”的使命,要求职工董事必须真正能聚集起职工群众的集体智慧,成为董事会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同时又能有效反映职工的意愿和合理诉求,保护好职工的正当和合法权益。
基于对职工董事具有维护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沟通出资人和职工意愿双重角色、双重责任的认识,宝钢把职工董事的角色清晰地确定为不仅是职工诉求的反映者、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职工管理的监督者,而且是参与公司治理全部工作的责任者和建设者。这就为职工董事作用正确而有效地发挥,提供了保障、开拓了空间。
第二,探索职工董事的特别职责,充分体现特殊性、权威性。特别职责是宝钢董事会的一项重要探索,主要是针对职工董事是职工诉求的反映者、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职工管理的监督者而设计的。特别职责涉及的事项分为董事会决议事项和向董事会通报事项两类: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劳动用工、薪酬制度、劳动保护、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改;通报事项主要包括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诉求、意见与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诉求意见或倾向性问题。职工董事可以通过自身的影响力,使得董事会在决策过程中真正将职工利益置于与股东利益、企业利益同等重要的位置,形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决策理念。国务院国资委在宝钢实践基础上,加以提炼和进行规范,出台《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这项制度对于防止职工董事职工代表权利相对弱化和边缘化的倾向,具有重要意义。
宝钢集团公司董事会建立以来,职工董事在注重科学调查研究、掌握职工意见和建议基础上,与董事会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协商和交流,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对职工意见进行充分表达,认真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议决事项的决策,在20次董事会上共计提出35个涉及职工权益的议案和决案。参与《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实现途径》课题研究,参与制定《宝钢职工民主管理基本制度》和《宝钢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参与完善宝钢解决职工“三最”问题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由企业职工自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董事制度构成的现代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这些职工董事工作的实践和成果,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充分肯定。
二、坚持五个注重不断提升职工董事的履职能力
职工董事在满怀强烈的履职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同时,更需要不断培育和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我们的体会是坚持五个注重:
第一,注重学习和积累,开拓视野,做一名合格的董事。职工董事的作用发挥好坏,关键看其个人能力和素养。职工董事,首先是一名董事,董事不能“不懂事”。所以一定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政策,能够站在时代和行业发展的高度审时度势。能在全面、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作出具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和独到见解。能够准确把握出资人、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平衡的最佳结合点,并体现到董事会的决策过程和结果中。
第二,注重调查研究,掌握职工诉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收集职工信息、掌握职工诉求,是职工董事的一项重要职责。宝钢的职工董事工作,借助于工会每年开展的管理者问卷调查,今年开展的“进千个班组,访万名职工”的服务职工在行动活动,与职工面对面、心贴心,掌握来自基层一线的职工意见和诉求。通过宝钢多级职代会体系,了解职工代表的提案信息。上述信息渠道的通畅,使职工董事的工作更具有了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注重与董事会成员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宝钢的决策层十分重视探索企业民主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相互融合、共同作用的体制机制环境,积极为职工董事履职提供保障。支持和鼓励职工董事在董事会工作中积极反映职工意见。对涉及职工利益的议案,职工董事在议案的准备过程中,会主动与党政领导进行沟通,把职工意愿尽可能反映到议案之中。比如,针对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这一公司愿景,为完善员工终端检验机制,今年在宝钢范围内逐步开始实施适应员工个性化需求的弹性福利计划;以宝钢股份为试点单位,开始实施旨在帮助青年员工缓解住房压力的过渡惠租房计划;继续实施员工互助互济、帮困送温暖计划和员工身心健康保障计划等。
第四,注重决策参与,阐述独立见解。近年来宝钢职工董事就基层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涉及企业发展战略的吴淞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不锈钢及特钢后续经营等进行专项调研,并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中客观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例如,在董事会讨论《关于吴淞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议案》和《关于湛江钢铁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时,职工董事提出要“安排好现有员工”作为结构调整的原则,“除了员工自愿要离开的,不让一位员工在调整的过程中丢掉工作岗位。”再如,在审议《关于不锈钢和特钢后续经营及会计政策的议案》时,提出“人员安置是很大的问题”,“随着方案的不断推进,根据情况变化,希望把措施考虑得更细致,变成可操作的方案”。这些意见均被董事会采纳,形成了决议。
第五,注重决策落实,监督实施结果。董事会决策落实得如何,是职工董事履职所关注的重点。比如,在听取《集团公司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议《集团公司2012年预算方案》时,作为职工董事,特别关注职工各项保险基金的提取、缴纳,以及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个别执行有偏差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纠正。
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职工董事工作
宝钢集团公司从建立董事会以来,一直十分重视职工董事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和成果,但与国务院国资委对这项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同时,一些兄弟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下一步,宝钢要紧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把这些年职工董事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和成果固化下来,并且进一步深入探索职工董事工作的发展趋势,大胆创新实践,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央企特色、宝钢特点、积极有为的职工董事工作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