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交流 >> 正文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宝钢推进多级职代会管理体系的实践

(2013年11月13日)

  宝钢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根据自身规模比较大、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的特点,为增强集团的管控能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2004年1月宝钢集团建立首届职代会,2005年宝钢成为国务院国资委首批规范的董事会试点企业,2006年探索建立大型企业集团多级职代会制度。目前,宝钢坚持职代会职权与管理授权相匹配原则,把职代会职权融入到企业管理的闭环之中,系统设计、上下分工、互为一体,形成多级职代会管理体系。宝钢不断深化和完善多级职代会制度建设,努力把职代会建设成职工群策群力、施展聪明才智的动力平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协调平台,推进宝钢二次创业,促进职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一、顶层设计多级职代会管理体系

  1.分层分类设计多级职代会体系架构。宝钢根据战略管控型的管控模式,以职代会职权与管理授权相匹配的原则,对职代会体系进行了系统设计,对职权进行统一配置,把职代会制度融入到各级企业管理的闭环之中,探索建立“集团型”、“公司型”和“工厂型”职代会的多级管理体系。2006年制定下发《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规范各级职代会制度工作意见》,规定凡是以投资管理为主要特征、下属单位以独立法人公司为主体的公司,建立“集团型”职代会;凡是具有相对独立的劳动用工、分配管理、生活福利的子、分公司,建立“公司型”职代会;凡是具有一定管理权限的生产、管理或业务单元,建立“工厂型”职代会。宝钢按照公司治理、授权分工、管控方式对各级职代会的职权进行配置,各级职代会的职权,上下衔接,相互呼应,形成既体现系统设计,又保证各自独立运行的职权完备的多级职代会体系。每个层级职代会的职权随企业管理权限调整而变化(见附表一)。

  2.强化多级职代会运行管理。宝钢对各级职代会的管理细则、代表结构、议案、届期、召开周期和民主管理委员会等运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规定“集团型”职代会每5年进行一次换届,领导人员比例不大于40%,建立综合民主管理委员会;“公司型”和“工厂型”职代会每3年进行一次换届,领导人员比例不大于20%,其中“公司型”职代会要建立生产经营委员会、薪酬福利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劳动法律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等;“工厂型”职代会要建立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小组)或综合民主管理委员会。

  宝钢不断完善多级职代会运行管理体系,确保各级职代会运行规范。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抓好五个环节。一是各级职代会的议案根据职代会职权的分工确立。如果下一级职代会的议案与上一级职代会有关联的,下一级的议案经上一级预审后,方能提交职代会审议。二是各级职代会代表的比例根据职代会类型确定。集团型职代会职工代表结构中,领导人员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上一层级职代会的代表,应是下一层级职代会的代表。三是职代会的运行节奏与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运行节奏相一致。集团型职代会的重点内容是组织职工代表讨论审议整个集团的重大事项,一般每年年初召开,各子公司职代会在集团职代会之后召开,体现下级贯彻落实上级公司经营目标的连贯性。四是各级职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作和职代会提案各有侧重。集团公司、子公司、业务单元职代会的民主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职权分工,灵活设置。每个层级的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上下呼应,但各有侧重。五是各级工会对下级职代会负有管理、指导职责。每个层级职代会建立健全本级的职代会制度,各级工会指导基层职代会规范运行,对基层职代会的议程、议案和换届方案进行预审,确保各层级职代会规范运行。

  目前,宝钢有职代会建制单位共547家,其中,13家为“集团型”职代会,164家为“公司型”职代会,370家为“工厂型”职代会。沪外企业占15.9%,中外合资企业占3.3%。2013年初各级职代会共审议议案1486项,其中审议建议议案598项,审议通过议案273项,审议监督议案528项,民主选举87项。参加各级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共1.7万多人次。由于每个类型的职代会都有不同的职权配置和运行规范要求,充分保证了每个层级的职工都有参政议政的机会和渠道,拓展了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广度,实现了全覆盖。

  在探索职代会管理体系建设中,宝钢抓住一些重点、难点企业,着力推进。比如,宝钢工程集团下属的宝菱电气、三和门业等都是中日合资企业,由于双方股份相当,在开始推进职代会建制上有一定的阻力,但在工程公司党政的支持下,工会做耐心细致的工作。目前职代会制度健康正常。再如,2011年初宝钢收购了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70%股份。这原来是一家民营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是一张白纸,宝钢不锈钢事业部作为上级企业,马上派人专门辅导,筹建职代会,当年6月就召开了有186名职工代表参加的首届一次职代会,实现了零的突破。

  二、职权构成完整,充分履行职责

  1.落实审议建议权,发挥职工代表参政议政作用,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宝钢各级职代会组织发动职工围绕公司的中心任务献计献策,对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履行审议建议权,促进企业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集团型”职代会主要审议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公司型”职代会主要审议经营目标和措施,“工厂型”职代会主要审议生产计划和任务安排。

  宝钢把职工代表讨论审议总经理(厂长)年度行政工作报告,作为职代会行使审议建议权的重要内容。一般职代会召开前一周,下发总经理(厂长)年度行政工作报告讨论稿,各代表团认真组织代表们讨论,收集意见和建议。宝钢集团总经理何文波同志每年高度重视职工代表的意见,在大会召开前两天,专门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根据代表门的建议大篇幅修改、完善工作报告,有些章节甚至完全重写。比如,2013年初职工代表建议工作报告增加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内容。总经理在工作报告中专门增加了“共同成长计划执行报告”,亲自撰写,在正式会议进行了仔细的说明。宝钢集团第二届职代会的5年中,平均每次职工代表对《总经理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达88.6条。

  2.落实审议通过权,保障职工代表意愿表达,维护职工合理合法权益。宝钢高度重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核心福利制度。比如,宝钢在集团范围内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住房补充公积金制度等。这些核心福利制度的原则意见由集团公司制定,并经集团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再由各子公司根据各主体作用的不同,自行决定,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宝钢各单位凡制定和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薪酬福利重大事项、集体合同、产业调整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都必须提交本单位职代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才实施。

  宝钢在产业重组、改革调整中坚持“谁改制,谁表决”的原则,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近年来由宝钢集团直接推进的30多家改制重组企业,100%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绝大部分单位职代会表决《职工安置方案》一次通过;其中3家职代会第一次表决没有通过,修订方案后再提交,直到职代会表决通过,方案才得以实施。职代会对职工安置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保障了职工的合理合法权益,实现了改制过程的公平公正。

  3.落实审议监督权、民主选举权和评议监督权,发挥职工代表审议监督作用,形成内部民主制约机制。宝钢重大经营决策及相关事项定期在职代会上公开,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向职代会报告,领导干部接受职代会民主评议,民主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使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管理行为受到职工群众的监督,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康有效的民主制约机制。

  宝钢集团职代会每年对宝钢企业年金运作和管理情况、职工需求与关注点信息管理情况、职工教育经费上年度使用情况及当年培训计划、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职工董事监事履职情况进行审议监督。从2010年起,还增加了对安全生产上年度管理情况及当年工作计划审查监督。各子公司对职代会提案办理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劳动安全、职工教育培训、业务招待费使用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提交职代会审查监督。

  宝钢始终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制度,职工代表监督领导人员的管理行为,促进领导人员的素质提升。宝钢民主评议工作在三个方面进行拓展:一是拓展评议内容。除对领导人员称职度进行评价外,还对领导人员的能力素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给出评价意见;二是拓展评议方式。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召开网络职代会,领导人员网上书面述职,职工代表在网上填写评议表。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则召开职代会由领导本人述职,全体职工代表填写评议表,评议表由上级统一收回,用读卡机统计评议结果;三是拓展评议结果的运用。民主评议在领导人员能力素质360度评价中,占有20%的评价权重,而能力素质测评结果与业绩评价结果一起共同决定领导人员综合评价结果。对不称职度率达到30%以上的,将免去领导职务;对于不称职率相对较高的领导,也将重点考察其履职表现,并结合具体原因采取组织约谈进行诫勉,情节严重者将被评价为“改进”并进行相应的降职、降薪调整。集团工会每年对各子公司的民主评议结果进行系统比对分析,形成专题民主评议结果报告,为宝钢加强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提供了重要依据。各单位民主评议的结果通过职代会或职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及时向职工代表反馈。新疆八钢的领导人员民主评议情况每年通过《八一钢铁》报进行公开。

  4.拓宽民主协商渠道,发挥职代会利益平衡作用。现代企业制度下民主协商是平衡出资者、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利益关系的有效方式。宝钢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中,强调合同条款的普惠性和渐进性,即集体合同的标的必须高于或优于国家和地方的基准,集体合同的条款随着企业的发展对职工的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使其成为调整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制度。宝钢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中,做到“五个必须”:一是独立用工单位必须全部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二是合同内容必须完整,包括职工劳动报酬(工资协商)、生活福利、职工奖惩、职工休息休假、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安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等。为此宝钢股份公司专门发文制订集体合同范本,确保集体合同内容全面规范;三是由职代会选举的协商代表必须充分参与协商过程;四是《集体合同》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表决通过;五是《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必须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代会监督。目前,宝钢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00%,集体合同的重点内容包括劳动保护、荣誉激励制度、健康计划与体检、帮困救助、女职工保护等。职代会制度为职工与企业寻求成利益平衡,搭建了有效的沟通渠道,成为企业内部行之有效的解决利益分配问题的重要制度保障。

  三、创新形式,广泛参与,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

  1.建立“三级对话”机制。近年来,宝钢在大力推进尊重人、了解人、关心人、提高人、规范人、激励人、依靠人和凝聚人“八个人”工作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形成主要经营管理者与职工进行战略对话、绩效对话和人文对话的制度。通过战略对话,解决职工与企业“同向”问题;通过绩效对话,解决职工与企业“同力”问题;通过人文对话,解决职工与企业“同心”问题。宝钢集团总部建立公司领导与总部员工沟通会制度,集团公司总经理何文波等领导与总部员工进行面对面沟通,2013年召开了2次总部员工沟通会议和2次总部员工网络沟通会,有472人次员工参加了沟通会。宝钢金属公司三年中组织高管与职工的“三级对话”15个场次,上海10个场次,沪外5个场次,300多名一线职工通过自愿报名,参加了与公司领导的直接对话和交流,形成了企业与职工有序交流的平台。韶关钢铁职代会坚持按各二级单位推荐一名职工代表作为总经理联络员。在职代会召开前,全体总经理联络员都会广泛收集职工意见,在职代会期间召开总经理联络员座谈会,已经成为韶钢领导了解职工意愿、汇聚职工团队智慧的有效载体。

  2.开展“职工代表看宝钢”活动。2010年起,开展“职工代表看宝钢”活动。让职工代表对宝钢新一轮发展战略有感性认识,通过看发展、看现场、看管理,参加巡视检查,对企业的基层管理、现场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目前集团层面已组织7批次240多名职工代表进行了“多元看钢铁”、“钢铁看多元”、“沪内看沪外”、“沪外看沪内”、“女职工看宝钢”等主题活动。党委书记刘国胜、总经理何文波、党委副书记伏中哲和工会主席朱义明分别参加了职工代表座谈会,倾听职工代表对宝钢发展战略的理解、感受和建议,收集职工代表对现场管理的意见。今年,看宝钢活动聚焦作风建设。职工代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宝钢安全管理、班组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四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32条,纳入宝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

  3.形式多样公开厂情。宝钢各单位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厂情通报会。宝钢集团每年8月召开厂情通报会,集团职代会综合民主管理委员会以及各子公司民主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或工会主席参加,听取集团生产经营情况、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专题报告,职工代表对职工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对各职能部门的专题报告当场进行满意度评价。宝钢每年还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开展的形势任务教育,通过《宝钢日报》、宝钢电视台等企业媒体的厂情和市场信息传递,以及员工“桥”网络论坛、“E线互动”、厂务公开栏、企业网站等平台和活动,实现了职工与企业管理层信息互动的全方位、快节奏。

  4.探索职工代表履职报告制度。宝钢各级职代会注重提升职工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能力,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坚持职工代表培训制度,职代会换届必开展职工代表的培训,开展政策法规和企业管理的培训,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开展民主管理和职代会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了解民主参与的渠道和方法;开展职工代表权利义务的教育,增强职工代表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梅钢公司探索建立职工代表履职报告制度,每位代表定期就本人学习情况、参会审议情况、日常民主参与情况向所在代表团进行述职,并接受大家的评议,促进履职能力的提高。

  5.拓展职工代表收集反映职工诉求渠道。宝钢各级工会在承担职代会工作机构的同时,积极拓展职工代表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宝钢工会连续9年每年组织6000余名职工参加《宝钢管理者问卷》调查,征集、处理职工代表提案,做好职工“三最”利益问题的收集和立项跟踪管理工作,“三最”项目实施推进情况每年向职代会报告。今年宝钢工会全面推进“进千个班组,访万名职工,服务职工在行动”活动,各级工会工作者与职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走进班组,走进现场,走进家庭,宣传职代会精神,倾听职工呼声,体察职工情绪,反映职工诉求。从2012年到今年6月底,宝钢集团各级工会专兼职工作者共联系12013个班组,访谈72964名职工,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21567条,为职代会议案准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多级职代会管理体系实践的成效

  1.实现职代会与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职权的制度设计有效衔接。宝钢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第一批董事会试点企业,探索职代会职权与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决策职权的运行关系,通过建立相应的管理通道,理清了“老三会”、“新三会”的关系,“老三会”、“新三会”各司其职,发挥各自作用,相得益彰,实现了职代会与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职权制度设计有衔接,实际运行不矛盾,多级职代会制度融入企业管理。通过流程协同配合,共同保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见附表二)。

  2.实现大型企业职代会体系管理,职代会职权充分落实。宝钢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管控模式,系统设计职代会职权和运行规则,通过对职代会的分层分类管理,实现了大型企业集团职代会的科学管理、体系管理。宝钢注重职代会制度完善和程序规范,确保职权充分落实。坚持会前的职代会提案征集制度和议案预告制度,会中审议监督制度和“票决”制度,会后职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巡视制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尊重职工主体地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宝钢坚持多级职代会制度平台,通过组织发动职工为公司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献计献策,完善了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管理科学;通过听取职工对企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职工董事把广大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带到决策层,促进了公司的科学决策,实现宝钢经营业绩保持业界最优的目标。近年来,宝钢职工队伍稳定,在沪企业没有发生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宝钢多级职代会推进了企业的发展,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了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