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交流 >> 正文
高桥镇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高桥镇在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围绕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求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民主管理运行机制,规范职代会操作程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职工知情权和参与权,从而有效地推动了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我镇现有726家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其中独立工会157家,联合工会19家覆盖了569家企业,工会会员有16518人,职代会独立建制率达到100%,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覆盖率达到94%。同时,我们也积极推动事业单位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先后4次调整、充实镇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把与企业有关联的政府职能部门纳入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主导、工会牵头、多方配合、职工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为厂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每年我们都按照区厂务公开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工作任务。并要求各企事业结合自身特点,在操作中做到“五个掌握”:即思想上掌握、要求上掌握、内容上掌握、程序上掌握、标准上掌握,为更好地推进厂务公开做好扎实的工作基础和思想基础。

  二、明确公开标准,把握工作环节

  针对我镇非公企业占大多数的特点,我们体会到在非公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关键,是要把“2+X”制度建设作为非公企业民主管理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对捷派克、高华实业、炼兴实业等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要求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进行“六公开”,即公开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金和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金缴纳情况;公开企业执行国家和政府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公开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及履行情况;公开企业制定的涉及职工利益的各类规章制度;公开企业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依据;公开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情况;对凌桥环保厂、上炼运输、华英仓储等规模较大企业,要求企业建立以职代会、工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签订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对覆盖在村、招商中心、高凌中心等联合工会的零星小企业,要求通过区域覆盖召开联合工会职代会、区域集体协商规范运作。

  在规范职代会制度与平等协商制度相互衔接方面,我们注重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对大同化工厂、石加厂、制氧厂等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的非公企业,进行重点规范。首先,我们要求企业严格把好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产生程序关。其次,我们注重把好协商议题的审议程序关。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经劳资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要求基层单位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表决。再次,我们强化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落实关,要求基层单位将上年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在职代会上进行报告。通过把握上述三个环节,保证了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

  三、开展知识培训,注重典型引路

  为使企事业单位真正开展民主管理,我们加强对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业务培训,重点掌握职代会的相关知识和开展集体协商应把握的关键环节。借助2011年5月《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施行的契机,我们组织全镇的工会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了一次条例的学习,从职工代表的选举产生,职代会的职权设立,到召开会议的基本规则和工作制度,确保工会主席对职代会相关知识的融会贯通,确保职代会的顺利召开和职工民主权力的行使。

  企业开展职工民主管理难的根本原因是企业行政对职代会在和谐劳动关系和促进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认识不够。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把培育典型,加强宣传作为工作抓手,通过榜样引领,典型示范带动其它企业的逐步规范。每年要重点培育3-5家民主管理典型企业,逐步形成全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高桥捷派克先后被评为上海市、全国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积累了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鲜活经验。我们把他们的宝贵经验向全镇推广,让更多的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出适合各自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了职工和企业的双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