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部党支部在市总工会直属机关党委的指导下,根据中央精神、市委要求和市级机关党工委的部署,坚持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支部党建工作,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现将服务型党支部建设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加强服务指导功能
2013年,借工会资产分级分类管理调研的契机,在事业部党支部带领下,深入走访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及其所属工会企事业单位、各市总直管单位,结合三个《实施细则》的试行5年以来的情况对工会企事业资产状况、发展趋势、组织体系、功能定位、监管制度执行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对三个《实施细则》试行版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三个《实施细则》于2014年2月24日下发执行。且对区县局(产业)工会、海鸥集团、市总其他直管单位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授权,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例如,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额度设置处置报废的审批权限,海鸥集团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核销由海鸥集团负责审批,报市总资管委备案,并在海鸥集团公司章程中加以明确;市总其他直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核销,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小于10万元的,由本单位负责审批,报市总资管委备案。
在工会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基本建立的前提下,通过适度授权,实施分级管理,将市总直管企事业单位、区县局(产业)工会及其直属企事业作为市总资管委的监管重点,如根据工会企业的隶属关系调整工会企事业转改制、股权转让中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凡是以协议转让、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转让的,均由市总工会审批;以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进行转让的,按照出资情况,市总直管企事业单位和区县局(产业)工会直属企事业转改制、股权转让,由市总工会审批,区县局(产业)工会下属基层工会企事业转改制、股权转让,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审批。
随着各种审批权限的下放,各级工会组织将在工会资产管理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党支部秉承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指导思想,将工作的重心转向如何指导和服务各级工会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向全市各级工会做好三个《实施细则》的宣传、解释工作的同时,先后为10余家单位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协助这些单位规范开展固定资产核销、股权转让等工会资产处置工作。
同时,按照“依法授权、做实本部、提升管理、优化服务、保值增值”的总体思路,以三个《实施细则》为指导,积极协助海鸥集团制订推进海鸥集团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修改完善公司章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努力将海鸥集团朝着“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推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强实体经济。
二、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完善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市总直管单位小改小建项目的管理,充分利用社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行为,在市总领导的指导下,结合市总直管单位在管理基本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起草了《市总工会直管单位小改小建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方式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并多次邀请市总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市总直管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对《试行办法》听取意见,还专门征求了三家总承包单位的意见。根据几次会议讨论结果和总承包单位的反馈意见,对《试行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试行办法》制定原则是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相对分离、互相制约,强调了建设项目的立项、投资计划、预算管理和上报程序等要求,还明确了项目预算控制、超预算审批、资金拨付等规定和审批程序,使得各直管单位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时有据可查,同时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确保为各直管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指导和服务。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服务型支部建设
5月初,《党的好干部——焦裕禄事迹图片展》在市工人文化宫开展,支部于5月8日、6月18日分两次组织党员前去观展,通过参观学习焦裕禄先进事迹,激励支部党员以焦裕禄同志为标杆,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并将“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融入到服务型党支部建设中。
党支部还组织党员学习借鉴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党支部已将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修订通过并公布的《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提上了学习日程,并将在充分领会文件精神后及时组织相关相关单位开展理论培训。 |